A公司应收B公司销货款616 600元(含增值税),因B公司无力偿还,经协商B公司以一台设备、一辆汽车和一批原材料抵债。根据对方开具的发票,原材料的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为8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成本价为70 000元。设备和汽车的公允价值分别为350 000元和172 000元,该设备和汽车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50 000元和140 000元。A公司已经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为3 000元,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A公司收到原材料仍作为原材料核算;收到的设备和汽车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要求:编制A公司和B公司有关债务重组的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
A公司(债权人)有关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600
固定资产——设备 350 000
固定资产——汽车 172 000
坏账准备 3 000
贷:应收账款 616 600
资产减值损失 2 000
B公司(债务人)有关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390 000
贷:固定资产 390 000
借:应付账款 616 6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22 000
其他业务收入 8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