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按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3:1设置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该岗位的公开招聘计划。
1、笔试时间:2010年11月27日(详见准考证)。http://www.reader8.com/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各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4、考试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和市“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报考事业单位的,每工作满一周年且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指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提供锻炼所在地县级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在农村和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工作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或人事部门关于其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考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参加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工作所在地教育、人事部门关于其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考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取得与所报考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者须出示资格证书原件、相关文件及材料。
5、笔试成绩将于2010年11月29日在蓬溪县人事编制网予以公布。(网址:http://rsj.pengxi.gov.cn/)
(二) 面试
1、根据考生笔试折合后的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蓬溪人事编制网)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职业能力测试×50%)×70%+加分+面试成绩×30%(成绩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及考察
考试后根据招聘岗位聘用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公共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的人员。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3日内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并进入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蓬溪县人事编制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5-5429228)。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完善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三年以上方可调(流)动。
九、招聘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一)招聘考务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人员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蓬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5429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