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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2013年经济法多选题练习(2)(1)

2013-06-01 
司法考试2013年经济法多选题练习(2)小编寄语:现在读书人网(www.reader8.com)陆续为您整理考试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同学们在这短暂的日子里将这些内容整理掌握。

  1关于市场支配地位,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一多选第64题)

  A.有市场支配地位而无滥用该地位的行为者,不为《反垄断法》所禁止

  B.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只考虑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

  C.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不影响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D.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推定为有市场支配地位

  【答案】AD

  【考点】市场支配地位

  【解析】我国《反垄断法》所称的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选项A正确。《反垄断法》第六条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据此可知,《反垄断法》并不禁止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是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并无滥用其支配地位的行为的,是不为《反垄断法》所禁止的。

  选项B、C错误。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除了考虑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外,相关因素也很多,包括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反垄断法》第十八条规定,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一)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二)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三)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四)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五)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六)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

  选项D正确。《反垄断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规定,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2F公司是一家专营进口高档家具的企业。媒体曝光该公司有部分家具是在国内生产后,以“先出口,再进口”的方式取得进口报关凭证,在销售时标注为外国原产,以高于出厂价数倍的价格销售。此时,已经在F公司购买家具的顾客,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 )(2011年卷一多选第65题)

  A.顾客有权要求F公司提供所售商品的产地、制造商、采购价格、材料等真实信息并提供充分证明

  B.如F公司不能提供所售商品的真实信息和充分证明,顾客有权要求退货

  C.如能够确认F公司对所售商品的产地、材质等有虚假陈述,顾客有权要求双倍返还价款

  D.即使F公司提供了所售商品的真实信息和充分证明,顾客仍有权以“对公司失去信任”为由要求退货

  【答案】ABC

  【考点】消费者权利

  【解析】选项A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本题中,F公司在销售家具时标注的是“外国原产”,实际上是“国内生产”,且F公司不能提供所售商品的真实信息和充分证明,属于所售产品不符合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情况,顾客有权要求其退货。若F公司提供了真实信息和充分证据可以证明其所售家具为“外国原产”高档家具,则其不存在违法行为,顾客不能以“对公司失去信任”为由要求退货。

  选项C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3下列哪些法律渊源是地方政府开征、停征某种税收的依据?( )(2011年卷一多选第66题)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B.国务院依据法律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

  C.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

  D.地方人大、地方政府发布的地方法规

  【答案】AB

  【考点】税收的设定权

  【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因此,开征、停征某种税收的依据只能是法律和经法律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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