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希尔斯曼在《美国是如何治理的》一书中写道:“不管民主的定义是什么,没有新闻自由,民主本身就无法存在”。在书中将网络民主首先定性为是一种手段性的权利实现形式,是程序性的,是表达自由的延伸和实践方式。Tom A.L.Beers对政府信息安全与公共知情权进行了研究,知情权是发展公民个人人格的重要的个人权利,并且具有确保公民参与政治过程的法律性质,扮演着参政权的重要角色。危机使社会的运行和政府的治理从正常态进入非常态, 社会行为处于失范的边缘, 无论是社会还是政府, 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明晰的行为准则和法律规范。政府在危机中的公共关系活动也离不开法律的规制, 将危机公关纳入法制轨道, 完善公共危机应急法制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