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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会《经济法》辅导:套汇行为和逃汇行为易混点(1)

2012-08-26 
套汇行为和逃汇行为易混点解析

  一、套汇

  是指利用不同的外汇市场,不同的货币种类,不同的交割时间以及一些货币汇率和和利率上的差异,进行从低价一方买进,高价一方卖出,从中赚取利润的外汇买卖。

  符合规则的套汇是正当国际金融业务。只有银行和拥有“外汇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金融或非金融机构才能经营外汇业务,进行合法套汇行为。其他中外机构、个人需要外汇应由外汇专业银行售付;反之,通过间接关系越过外汇专业银行,以人民币或货物非法换取外汇或外汇权益,攫取应由国家收入的外汇即套汇。

  套汇行为:

  1、违反国家规定,以人民币支付或者以实物偿付应当以外汇支付的进口货款或者其他类似支出的,但是合法的易货贸易除外;

  2、以人民币为他人支付在境内的费用,而由对方给付外汇的;

  3、明知用于非法套汇而提供人民币资金或者其他服务的;

  4、以虚假或者无效的凭证、合同、单据等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的;

  5、以其他方式非法套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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