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共有处分
按份共有:
自有份额处分:自由处分,但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共有物处分: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共同共有:
共有物处分:全体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个人理解:重大修缮与处分共有物基本类似~~
8.最高额抵押
抵押权人的债权在下列情况下确定:
(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定之日起满2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4)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5)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个人理解:新债不会发生,偿债受到影响~~
9.浮动抵押
抵押财产在下列情形发生时确定(结晶):
①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
②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③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④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个人理解:无法实现债权~~
10.基金份额、股权的质押
①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②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个人理解:上市公司股票证券机构登记,非上市公司工商部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