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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司考国际经济法简答题精编(二)(1)

2012-08-04 
国际经济法简答题精编

  6、试述世界贸易组织解决争端主要方法之上诉机构的审议与补偿贸易交叉报复、仲裁三种方法。

  答:(1)上诉机构的审议。当争端一方对专家小组的报告持有异议并将上诉决定通知DSB、或DSB一致反对采纳专家小组的报告时,则由DSB设立的常设上诉机构处理对该案件的上诉。(2)补偿和交叉报复。当专家小组或上诉机构的建议或报告未被DSB采纳或执行时,在自愿的基础上,争端各方可就补偿办法达成一致协议。如在合同期限后20天内不能达成令人满意的一致,则援引争端解决程序的一方可要求DSB授权其中止履行对有关协议(协定)的减让和其它义务,除非DSB一致拒绝该项要求。(3)仲裁。作为可供选择的解决成员之间贸易争端的另一种办法,是由争端双方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仲裁条约),直接将案件提交仲裁,并将结果通知DSB和有关协定的理事会和委员会。

7、试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关于版权保护的主要规定。

  答:(1)各成员必须遵守1971年《伯尔尼公约》实质规定,《伯尔尼公约》所定义的文学作品都属于TRIPS协议保护范围。但协议排除了《伯尔尼公约》第6条关于作者精神权利的保护。

  (2)文学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上

  死后50年。表演者、录音制作者的权利为50年,自表演发生及录制完成之日起算(罗马公约规定保护期20年)。广播权为20年,自播出之日历年底算起。(3)协议明确把计算机软件和数据编辑作品作为《伯尔尼公约》的文学作品来保护,弥补《伯尔尼公约》的不足,也有助于打击这类盗版侵权活动。(4)协议允许计算机软件、电影作品、唱片作品的作者享有租借权,即允许或禁止他人向公众出租其原作作品和复制品的权利,这是多边国际公约中首次承认租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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