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80号)精神,为做好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严格按照《考试报名条件》(见附件1)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做好网络报名的初审工作。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和考生信息管理工作请各地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试网络报名管理暂行办法》(云人考[2007]19号)和有关程序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切实根据报考条件的有关要求,在网络上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对考生提交的信息和照片进行网络初审,网络初审合格后考生才能进行网络报名交费。
二、考试时间安排
6月20日 上午 9:00-12:00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 2:00-5:00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各科目试卷全部由客观题组成,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即考生必须在当年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考试
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该项考试的考点设在昆明市,由我中心负责考点考场的安排工作。
报名时间:2010年1月5日— 2月5日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中心网站(www.ynrsks.cn www.ynrsksw.com 或www.ynrsksw.net)的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照片上传后的1至3个工作日为审核时间,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才可使用“宝易互通支付平台”支持的网上银行交纳报名费用(具体办法请考生登录网站后按网站说明进行操作),缴费成功就能确认报名成功。
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州、市首府所在地的报名点作为考试合格后的证书领取地点。
各报名点的现场报名时间由各州、市自定,但截至时间均为2010年2月5日。
需交费单据的考生,请于资格审核通过后前往选择的报名点即“证书领取地点”开单去银行交费。银行交费后的凭据须交回报名点,报名才最终完成。由于各报名点不具收费权,需交费单据的考生请以银行缴费单据为准。
报名结束后,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试前15天开始登录我中心网站(www.ynrsks.cn、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确实没有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到所在地的考试管理部门要求考试管理部门帮助打印,各地考试管理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考生打印准考证的要求。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的考生,即使其通过考试,但不能在考试后向证书领取地点提交书面真实材料;或不能通过由我中心组织的资格终审,其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发放资格证书,考试费用不予退还。务请各地向考生说明。
四、需订购考试用书和参加培训的考生请与云南省质量协会联系。
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76号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4楼422室。
联系电话:0871-313075、6955191、13529066098。
联系人:赵老师、韩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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