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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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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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1.男 出生
□2.女 年月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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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婚姻状况 □1.未婚 □2.已婚
照片————————————————————————————————
文化程度 □1.博士及以上 □2.硕士 □3.本科 □4.大专
□5.高中 □6.中专 □7.技校 □8.初中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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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等级 □一级(高级技师) □二级(技师) □三级(高级工)
□四级(中级工) □五级(初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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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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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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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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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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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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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单位性 □1.企业(□国有 □集体 □股份合作□联营
质及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
□港澳台投资 □私营 □其他)
□2.事业 □3.社团 □4.个体 □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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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失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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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原因 □合同期满 □辞退或辞职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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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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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求职要求 □1.有求职要求 是否进行
□2.无求职要求 求职登记 □1.已登记 □2.未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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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姓名 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备注
庭
状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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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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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享受期限 月,失业保险金享受数额 元/月。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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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厅(局)印制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文书要点
以失业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就是失业保险。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失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失业保险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缴。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第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第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第三,财政补贴;第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障基金的其他资金。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项目的开支:一是失业保险金;二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三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四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五是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第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第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第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是重新就业的;二是应征服兵役的;三是移居境外的;四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是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是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是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失业保险调剂金以统筹地区依法应当征收的失业保险费为基数,按照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筹集。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失业保险调剂金调剂,地方财政补贴。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特别提示
失业保险金申领表是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应当填写的文书。
失业人员领取保险金时应当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第一,本人身份证明;第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第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第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