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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 》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10)

2013-04-08 

  四、综合分析题(共12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一)某市空调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度相关生产、经营资料如下:

  (1)销售空调实现不含税销售额8000万元,取得送货的运输费收入58.5万元;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 800万元,增值税税额986万元;支付购货的运输费40万元,保险费和装卸费2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及其他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2)2011年初,购进一专利权并投入使用,6月份让渡专利使用权取得收入200万元;

  (3)全年取得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

  (4)企业全年实际发生的计入生产成本、费用中的工资总额800万元,实际发生了职工福利费1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0万元和工会经费10万元;

  (5)全年营业成本合计6050万元;

  (6)发生销售费用1300万元,其中包括广告费1280万元;

  (7)全年发生管理费用200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50万元、新技术开发费60万元;

  (8)“营业外支出”账户对应两笔业务,分别为2011年4月对市家电展销会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20万元;将自产的A型空调直接向市青少年宫捐赠500台,成本为1940元/台,市场零售价为2340元/台;

  (9)经税务机关核准结转到本年度的待弥补亏损额为160万元,前三个季度已预缴企业所得税额54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②工会经费已交工会组织并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

  79.2011年度该企业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共计( )万元。

  A.81.08

  B.40.67

  C.69.3

  D.67.65

  80.2011年度该企业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纳税调整金额为( )万元。

  A.6

  B.10

  C.12

  D.18

  81.计算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可直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有( )。

  A.增值税

  B.城市维护建设税

  C.教育费附加

  D.销售费用

  E.管理费用

  82.2011年度该企业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纳税调整金额共计( )万元。

  A.调增47.5万元

  B.调增40.25万元

  C.调增34.25万元

  D.调增32.5万元

  83.2011年度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

  A.830.68

  B.801.68

  C.721.68

  D.527.83

  84.2011年度该企业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万元。

  A.153.67

  B.77.96

  C.126.42

  D.147.44

  【答案】79.B;80.D;81.BC;82.A;83.D;84.B。

  【解析】

  79.(1)企业全年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8000×17%+58.5÷(1+17%)×17%+500×0.234÷(1+17%)×17%=1385.50(万元)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986+40×7%=988.80(万元)

  应纳增值税=1385.50-988.8=396.70(万元)

  (2)企业全年应缴纳的营业税=200×5%=10(万元)

  (3)企业全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396.7+10)×(7%+3%)=40.67(万元)。

  80.(1)企业工会经费税前扣除标准为800×2%=16(万元),实际发生额为10万元,所以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2)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标准为800×2.5%=2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30万元,所以纳税调增10万元;

  (3)企业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为800×14%=112(万元),实际发生额为120万元,所以纳税调增8万元;

  因此三项经费共纳税调增18万元。

  81.本企业缴纳的增值税,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不能直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82.2011年度销售(营业)收入=8000+58.5÷(1+17%)+500×0.2340÷(1+17%)+200=8350(万元)

  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50(万元)

  50×60%=30(万元)<8350×5‰=41.75(万元),所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30=(20万元)

  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广告费1280万元

  广告费扣除限额=8350×15%=1252.5(万元),所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80-1252.5=27.5(万元)

  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纳税调增金额共计=20+27.5=47.5(万元)。

  83.2011年度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8000﹢58.5÷1.17﹢200﹣[20﹢(0.194﹢0.234÷1.17×17%)×500]﹢50﹣(10﹢40.67)﹣6050﹣1300﹣200﹣50﹢18﹢47.5﹣60×50﹢[20﹢(0.194﹢0.234÷1.17×17%)×500]+(0.234÷1.17﹣0.194)×500﹣160=527.83(万元)。

  84.2011年度该企业应补缴企业所得税=527.83×25%﹣54=77.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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