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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小学教育学考点:小学教育目的

2013-01-08 
   第二节 小学教育目的

  一、小学教育目的的意义与依据

  (一)教育目的的意义

  教育是培养人的有目的的活动,也是教育实践中的根本问题。教育目的可以说是人们对教育活动的一种设计。一般说来,小学教育目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小学教育目的是指人们对受教育者的期望,即人们希望受教育者通过教育在身心诸方面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或产生怎样的结果。国家和社会教育机构、学生家长,教师等都对新一代寄予这样那样的期望,这些期望也可以理解为广义的小学教育目的。

  狭义的小学教育目的是国家对在小学中培养什么样的人才的总要求。它是根据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和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规律提出来的,反映了一定社会对受教育者的要求,是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是确定教育内容、选择教育方法、检查和评价教育效果的依据。

  小学教育目的体现了小学教育的本质,是小学教育活动中最根本的问题,是小学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它贯穿于小学教育活动的全过程,规定着小学教育的方向和内容,对小学教育活动具有指导意义。

  1.小学教育目的具有导向作用

  小学教育目的一经确立就成为人们行动的方向。它不仅为受教育者指明了发展方向,预定了发展结果,也为教育工作者指明了工作方向和奋斗目标。因此,小学教育目的无论是对教育者还是对受教育者都具有目标导向作用。

  2.小学教育目的具有激励作用

  目的反映人的需要和动机,是人们共同活动的基础。因此,共同的目的一旦被人们认识和接受,它不仅能指导整个实践活动过程,而且能够激励人们为实现共同的目标而努力。“目标就是价值,假如目标有价值,并且人愿意获得它(实现它),那么,它便能使学习者付出为达到该目标所需要的力量。”

  3.小学教育目的具有评价作用

  教育活动既然以教育目的为出发点和归宿,那么,衡量和评价小学教育活动效果的根本依据和标准,也应是小学教育目的。比如,对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的评价;对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工作效果的评价;对学生的学习质量和发展程度的评价等工作,虽然可以也必须有非常细致的具体评价标准,但是所有细化的评价标准的最高价值预设都来源于小学教学目的,都必须以小学教育目的为根本标准和依据。教育目的是整合所有具体的教育评价标准的精神内核,也是教育评价的最高准则。当具体评价标准有违教育目的时,就需要对具体评价标准做出修正。

  (二)制定小学教育目的的依据

  1.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背景

  小学教育目的就其本质来说,是要培养社会所需要的人。但是,由于社会制度、经济条件、文化历史背景的不同,小学教育目的的内涵也不尽相同。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是制定小学教育目的的客观依据

  首先,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有不同的教育目的。教育目的随时代的变化、社会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不同的社会,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不一,对社会成员的教育目的就会有所不同。万古不变的教育目的是没有的。小学教育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它必须要适应社会的发展,因此,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确立小学教育目的的第一个主要依据。

  其次,不同的社会政治制度有不同的教育目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从维护各自的社会制度角度出发而确立相应的教育目的。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小学教育的基本目的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和建设者。

  最后,不同国家的文化背景也使教育培养的人各具特色。例如,世界上有的国家比较重视文化素质,教育的目的强调陶冶学生的人格,注重培养有教养的人;有的国家注重科学技术教育,要求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开拓精神的人。这些取向不同的教育目的,反映了这些国家不同的文化背景与传统。

  总之,不同的国家、不同时代的教育目的的制定都受到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教育目的是社会需求的集中反映,是教育性质的集中体现。它反映了社会政治和社会生产的需求,体现了教育的历史性、阶级性和生产力的性质。

  2.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

  小学教育阶段,其教育对象是6~12岁的儿童,而儿童期是一个人一生中发展最关键的时期,这段时期的身心发展对他们今后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小学教育要适应并促进儿童的身心发展。因此,小学教育目的的制定受制于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

  少年儿童的身心发展是有一定的客观规律的,在他们身心发展的不同阶段,其生理、心理各方面的水平是不同的,他们的身心发展有其基本特征。这些发展特征在生理上主要表现在形体、骨骼系统、肌肉组织、神经系统、心血管等方面,在心理上主要表现在认知、情感、意志、个性等方面。

  少年儿童的身心发展遵循顺序性、阶段性、不平衡性、互补性等一些共同的规律,但同时,由于遗传、环境、教育及个人主观能动性的不同,少年儿童的身心发展又具有个别差异性。这种个别差异性主要表现在:第一,不同的少年儿童的同一方面,其发展的速度和水平各不相同;第二,同一年龄阶段少年儿童的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及其相互关系上有差异性;第三,不同的少年儿童具有不同的个性心理倾向。

  制定小学教育目的,要充分考虑到小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要注意小学生年龄发展的阶段特征,尊重他们的兴趣与需要;在考虑小学生身心发展特征的共性时,还要注意到所存在的发展的差异性。

  3.人们的教育理想

  从根本上说,教育目的是存在于人的头脑中的一种观念性的东西,它反映的是教育者在观念上预先建立起来的关于未来新人的主观形象,因此,教育目的是一种理想。这种理想同政治理想、社会理想等紧密结合在一起,从不同的哲学观点出发就有不同的教育目的,如实用主义教育目的、要素主义教育目的、永恒主义教育目的、存在主义教育目的等。

  在教育实践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人们从各自的理想出发赋予了教育所要培养的人以不同的内涵。如柏拉图把教育的最高目的限定在培养治理国家的哲学家上,他们是“心灵的和谐达到完美的境地”的人;人文主义拉伯雷心中理想的人能读、能写、能唱、能弹奏乐器,会说4~5种语言,会写诗作文,勇敢、知礼、健壮、活泼,爱做什么就做什么;而启蒙运动的先锋卢梭心目中的理想的人是一个自然天性获得了自由发展的人,他身心协调和谐,既有农夫或运动员的身手,又有哲学家的头脑;他心地仁慈,乐于为善,感觉敏锐,理性发达,爱美,既富有情感,更富有理智,还掌握了许多有用的本领。我国近代梁启超主张培养的人应具有的特征是:公德、国家思想、进取冒险、权利思想、自由、自治、进步、自尊、合群、生利分利、毅力、义务思想、尚武。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心目中理想的人是个性全面发展的人,即精神和身体、个体性和社会性得到普遍、充分而自由发展的人。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确立了科学的人的发展观,指明了人的发展的必然规律,

  是我国制定教育目的的理论基础。我们只有正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并结合当前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实际情况,才能制定出科学的教育目的。

 二、我国小学教育目的的表述

  (一)新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的教育目的

  1.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教育目的在表述上的变化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教育目的的表述经过多次变动。有代表性的表述如下。

  1957年,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这是新中国第一个教育方针。

  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教育要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各级各类的合格人才,“所有这些人才,都应该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奉献精神,都应该不断追求新知,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人们经常把这一表述简称为“四有、两爱、两精神”。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重申,“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

  1995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规定教育要“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2004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再次明确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制定的各种文件中有关教育方针及其规定的教育目的,提法虽然不尽相同,但基本内涵或基本精神是一致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它们都确定了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指明了教育培养人才、学校办学的方向;第二,它们都确定了教育培养的人所应具有的素质,这就是使受教育者在品德、智力、体力等方面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2.现阶段我国教育目的及基本精神

  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提出,教育要“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人才培养的总的规定与要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关于教育目的的这一表述体现了时代的特点,反映了现阶段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

  首先,我们要求培养的人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要坚持政治思想道德与科学文化知识能力的统一。也就是说,我们既要使受教育者获得系统而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又要使受教育者受到一定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二者都不可偏废。

  其次,我们要求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要求坚持脑力与体力两方面的和谐发展。要教育学生正确对待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选择脑力劳动发展方向的学生,要养成尊重工农及其他劳动者的感情,树立为他们服务的志向,防止和清除“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传统观念的影响;选择体力劳动作为发展方向的学生,也要注意提高文化素质,拓宽文化视野,尊重知识和知识分子,克服“读书无用”论的影响。而且,伴随现代社会的发展,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正出现融合的趋势,所以,就个体的发展而言,应该争取做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相结合的人。

  最后,适应时代要求,强调学生个性的发展,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这里讲的“个性”,是全面发展的独立个性,是受教育者高层次发展的需要,也是他们形成使命感、事业心、创造性的源泉。培养受教育者的独立个性,就是要使受教育者的个性自由发展,增强受教育者的主体意识,形成受教育者的开拓精神、创造才能,提高受教育者的个人价值,以使受教育者有更强的社会责任感,善于根据社会需要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思想方式、行为方式,表现出较强的应变能力和适应能力等。

  综上所述,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在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独立个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各级各类人才。

  (二)小学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

  全面发展的教育目的决定了全面发展教育的整体内容,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

  1.德育

  德育是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使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正确的政治观念,形成学生正确的思想方法的教育。其内涵包括政治教育、思想观念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德育是引导学生领悟社会主义思想观点和道德规范,组织和指导学生的道德实践,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品德教育。它集中体现了我国教育的价值取向和社会政治性质,在学生的全面发展中起着定向和动力的作用。所以,德育在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处于引领的地位。

  小学在德育方面的要求是: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初步养成关心他人、关心集体、认真负责、诚实、勤俭、勇敢、正直、合群、活泼向上等良好品德和个性品质;养成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的行为习惯;初步具有自我管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

  2.智育

  智育是授予学生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技能,发展他们的智力和与学习有关的非认知因素的教育。智育是学校教育中最繁重的任务,它能帮助学生认识自然规律、社会规律,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从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各种社会工作的本领。所以,智育也是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小学在智育方面的要求是: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会常识;初步具有基本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自学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3.体育

  体育是授予学生健康的知识、技能,发展他们的体力,增强他们的自我保健意识和体质,培养参加体育活动的需要和习惯,增强其意志力的教育。体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物质基础,人们进行生产劳动、社会活动、军事活动和幸福地生活都需要强健的体魄作为基础。所以,体育是全面发展的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的个性全面发展的生理基础。

  小学在体育方面的要求是:具有初步的体育运动知识,初步养成锻炼身体和讲究卫生的习惯;树立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培养学生对体育运动的兴趣;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全面发展他们的身体素质和基本活动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

  4.美育

  美育是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发展他们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培养他们的高尚情操与文明素养的教育。美育不等于艺术教育,也不仅仅是“美学”的学习,它的内容要比艺术教育和“美学”学习宽阔得多。美育在净化学生心灵,激发学生热爱和追求美好生活,促进学生在全面发展上具有重要作用。所以,美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小学在美育方面的要求是:培养小学生感受、理解和欣赏美的知识与能办,初步具有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爱美情趣;培养和发展小学生创造美的才能。

  5.劳动技术教育

  劳动技术教育是引导学生掌握劳动技术知识和技能,形成劳动观点和习惯的教育。劳动技术教育主要是通过科学技术知识的教学和学生的劳动实践,使学生了解关于一般生产劳动的基本技术知识,掌握一定的职业技术知识和技能,提高动脑和动手能力,养成良好的劳动态度和习惯。

  小学在劳动技术教育方面的要求是: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初步学会生活自理;会使用简单的劳动工具,并掌握一些简单的生产劳动知识和技能;培养小学生爱劳动的情感,养成爱劳动的习惯,形成以劳动为荣的思想。

  总之,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关系密切,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在人的全面发展中,缺一不可。因此,为了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要坚持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知识能力的统一;要求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要求坚持脑力与体力两方面的和谐发展;要求所培养的学生能适应时代要求,因此要强调学生个性的发展,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当今世界,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教育在综合国力的竞争中处于基础地位,一个国家国力的强弱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各类人才的质量和数量,这就对培养和造就21世纪的一代新人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为此,要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奠定坚实的人才和知识基础,为中华民族21世纪的全面振兴培养一代新人。

  所谓素质教育,就是提高全体国民身心基本质量的教育。素质教育的理论要点有:

  (一)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

  素质教育的出发点是为了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而提高全民族素质就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个学生都具有作为新一代合格公民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因此,素质教育倡导人人受教育的权利,强调在教育中每个人都得到发展,而不是只注重一部分人,更不是只注重少数人的发展。

  每个人、每名学生都能得到发展,不仅是民主的基本理念,而且是每一个人、每一名学生的基本权利,我们应该尊重这种权利,保护这种权利,创造条件实现这种权利。因此,素质教育区别于应试教育,应试教育注重选拔性、淘汰性,只照顾到一部分人甚至是很少一部分人的发展,在很多情况下,多数人成了陪衬者。

  (二)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

  素质教育强调培养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实施素质教育,必须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学校教育不仅要抓好智育,更要重视德育,还要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使诸方面教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对于学生的全面发展来说,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既各有特点、规律和功能,是相对独立、缺一不可的;同时,又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渗透,在实践中组成统一的教育过程。因此,我们必须考虑到人的发展的全面性和整体性,坚持五育并举,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使其相辅相成,发挥其整体功能。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学生的发展,有时需要针对某种倾向,着重强调或抓好某一方面的教育,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和放松其他方面的教育,否则,就会出现重大的缺陷或失误。一般来说,每个学生都可以而且应当在基本素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发展自己的兴趣和特长。所以,在教育工作中,要把全面发展与因材施教结合起来,使学生既有较完善的基本素质,又能充分展其所长,形成丰富而独特的个性。

  (三)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创新精神为重点的教育

  创新能力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难以屹立于世界前列。作为国力竞争的基础工程的教育,必须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新一代人才,这是素质教育的时代特征。

  1.创新能力不仅是一种智力特征,更是一种人格特征,是一种精神状态

  创新能力离不开智力活动,离不开大量具体的知识,但创新能力决不仅仅是智力活动,它不仅表现为对知识的摄取、改组和运用,不仅表现为对新思想、新技术的发明,而且更是一种追求创新的意识,是一种发现问题、积极探求的心理倾向,是一种善于把握机会的敏锐性,是一种积极改变自己并改变环境的应变能力。

  2.创新能力的培养是素质教育的核心,是素质教育区别于应试教育的根本所在

  面对多样的、多变的世界,任何一个人、一种职业、一个社会都缺少不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对教育来说,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不是一般性的要求,更不是可有可无的事,而应成为教育活动的根本追求,成为素质教育的核心。应试教育不仅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牺牲多数学生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应试教育忽视甚至是扼杀学生的创新精神

  和创新能力。因此,能不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是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的本质区别。

  3.重视创新能力的培养,也是现代教育与传统教育的根本区别所在

  传统教育是以教学内容的稳定性和单一性为基本出发点,以知识记忆和再现为基本学习目标,它强调的是掌握知识的数量和准确性,注重的是对过去知识的记忆。因此,7传统教育把掌握知识本身作为教学目的,把教学过程理解为知识积累的过程。在这样的教学过程中,创新能力的培养没有也不可能得到重视。现代社会,知识创造、更新速度的急剧加快,改变着以知识的学习、积累为目的的教育活动。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既要注重知识的传授,又要重视学习方法的指导;要教育学生继承知识是基础,培养学生善于发现知识并能主动获取知识的能力是目的。要努力使知识的学习成为手段,成为认识科学本质、训练思维能力、掌握学习方法的手段。在教学过程中,强调的是“发现”知识的过程,而不是简单地获得结果,强调的是创造性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形成探究的精神。在这样的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应变能力、创新能力也就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得到了培养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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