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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税法》辅导——营业税知识点总结(1)

2012-08-09 
营业税知识点总结

  【知识点小结】煤气管道初装费

  (1)燃气公司和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时,代有关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集资费(包括管道煤气集资款<初装费>)、手续费、代收款等,属于增值税价外收费,应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2)对在管道煤气工程建设和技术改造时“提供劳务”而收取的费用,征收“建筑业”营业税;

  (3)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这里的管道初装费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而是作为价外费用向用户收取的,是按照销售不动产5%的税率计算营业税。

  【知识点小结】个人向他人无偿赠送不动产

  个人向他人无偿赠送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仅限于: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三种情况。

  具体的规定是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一)离婚财产分割;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也就是除了上面规定的情况,其他的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

  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按规定征收营业税,除上述的情况,都属于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需要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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