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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华东师范大学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1)

2012-06-30 
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科学与技术教育领域(科学传播教育方向)招生简章

  一、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会议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升科学传播工作者专业素质,促进科学传播文化产业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教育部和中国科协决定在部分高校和科技场馆开展联合培养科学传播专门人才试点工作。本项目由华东师范大学和上海科技馆、上海市科协合作开展,旨在培养具有一定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能够掌握科学传播教育领域的基础知识和理论,掌握现代科学传播教育的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较强的科学传播教育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的科学传播教育工作者。

  二、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科学传播教育工作者(政府机关公务员除外)。

  本项目为教育部试点项目、上海市专项计划,仅面向上海地区招生。我校将根据上海科技馆和上海市科协提供的名单进行审核及准考。

  考生如对本人报考条件有疑问,应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招生领域、研究方向,招生人数

  领域代码045117,领域名称为科学与技术教育,研究方向为科学传播教育。招生人数30。

  四、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全国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日至7月10日(最后一天或有时间限制)。

  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 )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zzlkwsbm/ )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并通过网上电子支付的方式完成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上传的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中国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体要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本文所在栏《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考办法》(以下简称《报考办法》,稍后刊出),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学位证书上使用。

  (二)现场确认

  全国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7月13日至16日。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考生网报时填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三)准考证下载

  考生于2012年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根据文件规定,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全国联考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具体要求如下:联考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会确定各领域的复试分数线(届时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公告),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打印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样表见《报考办法》),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审查表的"考生工作单位省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栏不需办理)。

  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携带资格审查表、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在指定时间来我校进行资格审查,此前请勿将此材料邮寄至我校。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报考办法实行先报考后资格审查,请所有报考者在网上报名前严格自审,如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我校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如对本人报考条件有疑问,应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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