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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西财经大学MPA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1)

2012-06-18 
江西财经大学MPA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与性质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MPA)专业学位教育是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及部分工商企业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具有较宽的知识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需要,熟悉某一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以及其它公共服务人才。

  二、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三、入学考试

  1、考试科目:①英语;②综合知识(包括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与逻辑);③政治理论(该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考试),共计三门。

  2、联考科目时间安排:2012年10月28日。

  注意:联考具体考试科目、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说明为准。政治理论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取

  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由我校自主划定分数线择优录取。

  五、培养方向与培养方式

  1、培养方向:①公共部门行政管理;②公共财政与税收管理;③公共预算与绩效管理;④经济规制与市场管理;⑤社会规制与公共事业管理;⑥社会保障与福利事业管理。

  2、培养方式:我校MPA培养采取非脱产学习方式。每学期集中学习2-3次,每次两周左右。

  六、学制与学位授予

  实行学分制,学制2~4年,在职攻读人员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论文等规定培养环节者,授予江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七、培养费用

  按赣发改收费字[2006]631号文,学习培养费共计2.4万元/生(可分两至三次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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