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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南京理工大学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1)

2012-06-16 
南京理工大学2012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南京理工大学

  2012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招 生 简 章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招生领域

  我校工程硕士招生领域名称及代码详见“附件一”。

  三、招生人数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有关文件规定,2012年我校将自主确定工程硕士招生规模,其中项目管理领域的招生人数为150名。

  四、报名方法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6月25日至7月10日。

  网上报名地址: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

  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

  网上报名程序及要求:

  (1)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报名信息错漏,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学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按网站说明和要求注册、填写及提交报名信息和本人电子照片(照片背景必须为白色,具体要求见“附件三”)。

  (3)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4)网上缴费成功并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登记表(样表)》。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7月13日至16日(8:30-17:00)。

  现场确认地点: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三楼会议室。

  现场确认程序及要求:

  (1)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样表)》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

  (2)考生本人在现场确认系统打印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3、准考证下载

  10月17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五、入学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时间 2012年10月28日   8:30-11:30
入学考试科目 GCT
入学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工程硕士入学考试需要进行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以及专业考试和综合面试。其中GCT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逻辑)为全国联考,由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命题、组织考试和阅卷,专业考试和综合面试由我校自行命题和阅卷。考生达到我校GCT成绩合格分数线,方可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综合面试。考生各科成绩当年有效。

  ●联考考试大纲: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二”。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085200

  六、资格审查

  (1)GCT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考生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考生将《资格审查表》与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并交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参加复试。

  (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精神,我校工程硕士复试费为80元。

  七、录取

  1、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我校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综合面试成绩自定招生规模,择优录取。其中,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2、工业设计工程领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20%。

  3、我校将在2013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春季入学。

  八、学习方式、培养年限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课程学习时间主要是利用双休日及节假日进行。学位论文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培养年限自入学至获得学位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学生通过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经我校审定后,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发的硕士学位证书。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学习期间一律不转户口和人事关系等,我校不予就业派遣。

  九、招生咨询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联 系 人:朱育兰、虞翔

  联系电话:025-84315499

  邮政编码:210094

  研究生院网址:http://gs.nj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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