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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发布201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4月6日更新)(1)

2012-04-06 
扬州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发布。

  扬州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4月6日更新)

  各位考生:

  2012年我校部分学术型学科及全日制专业学位接受调剂生,具体接收调剂学科、专业(或领域)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查阅。为鼓励成绩优异者调剂到我校,我校安排较多公费指标用于调剂考生,同时我校对被录取的调剂考生(不接受同等学力)绝大部分实行培养费全额资助或部分资助(具体资助额度及比例情况请与相关学院联系)。请愿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注意以下调剂原则和调剂程序:

  一、调剂原则

  ①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④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⑤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⑥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以上7个专业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⑦原则上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二、调剂程序

  ①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②学院登录调剂系统审核,向符合要求的调剂生发复试通知;

  ③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接受复试通知;

  ④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及要求,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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