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法制指导思想
一、夏、商法制指导思想
神权法思想一直是占统治地位的法制指导思想
(一)王权神授
(二)天讨与天罚
二、西周法制指导思想
西周统治者修正了传统的神权政治学说,并确定了周王朝新的统治策略,
(一)“以德配天”:“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要敬天、敬宗、保民。
(二)“明德慎罚”:实施德教,用刑宽缓,统治者把道德教化与刑罚镇压结合起来,形成了西周时期“礼”、“刑”结合的法制特色。
(三)“刑罚世轻世重”:是指应根据时世的变化来确定用刑的宽与严、轻与重,具体内容是“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
(四)西周法制指导思想的影响
“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法制观的历史影响是极为深远的,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封建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春秋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
无占统治地位的指导思想,政治保守派从社会混乱不堪的现实出发,提出了新形势下的“礼治”路线,主张“为国以礼”,“以礼明是非”。政治革新派则极力倡导“君臣上下贵贱皆以法”和“事断于法”坚决要求打破宗法的等级秩序与维护这种秩序的法律制度,试图创造新型的法制来取代奴隶社会的礼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