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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历双学位” 只有自考一条路?(2)

2012-03-21 

  C 构筑多种成才道路体制须放宽

  “虽说国家承认自考文凭,但用人单位对自考学历的认可度如何?”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报名积极,但是很多报考者对于这个问题,依然充满了疑虑。既然这样,为什么不选择文凭含金量更高的“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考试,拓展自身知识结构?对此,王昕等人直言,“我们当然想这样,但据我们咨询,目前省内只有少数高校可以在此方面招生,实在是没有选择余地。”

  对此记者了解到,为了规范“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教育部1987年颁布了政策。按规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设置,要由教育部批准,而且年度招生计划须统一下达,“原则上限在部分办学历史较久,师资力量较强,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本科院校中试行。”所以,目前江苏只有南大、东南大学(微博)等少部分高校,可以对此进行招生。这份20年前的文件,业内普遍认为过于陈旧,应该赋予高校更大的办学自主权。

  “如果高校不能为学子提供更加丰富的教学选择内容,很多学有余力大学生,富余的时间就会被浪费。”南财教务处处长张进认为,虽然现在高校的教学计划都特别注重知识结构的复合,但受学时限制,要实现知识的高度复合还有困难。如能在更大范围里开放第二学历学位教育,对学生和用人单位而言,都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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