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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机关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读书人整理
一、公开选调的方式及名额
此次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通过笔试、培训、面试、考察、试用等程序进行,共选调公务员4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政法工作,工作能力较强,有培养发展潜力;
2、具有公务员身份或政策规定符合调入党政机关工作条件的事业单位人员,2年以上党政机关工作经历;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同等条件,社会学、心理学及信息工程等专业毕业或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心理咨询及网络管理工作的人员优先考虑;
4、年龄要求,处级干部45周岁以下,科级干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http://www.reader8.com/
5、身体健康;
6、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岗位资格条件
处级岗位:具有较高政治理论水平,熟悉法律法规,有较强的调研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亲和力;
科级岗位:具有一定政策水平,熟悉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调研写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2、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由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从广西平安网(http://www.pagx.cn)下载报名表填写后通过电话报名,并于2010年12月28日前将报名表和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小二寸免冠彩照2张、七寸全身生活彩照1张用特快邮件寄或直接送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政治部(不寄送上述材料或邮戳寄出日迟于12月28日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20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单位地址:南宁市金洲路15号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办公大楼1905室,邮政编码:530028;报名电话:0771-6119053;
联系人:廖英联
2、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政治部收集汇总报名人员名单及有关资料,并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列为笔试人选。
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12月29日至12月30日
四、考试与培训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以及调研综合、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等能力,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1年1月7日
笔试地点:南宁市金洲路15号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办公大楼。http://www.reader8.com/
2、培训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请有关学校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10至15天培训。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必备的调查研究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南宁市金洲路15号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办公大楼。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选列为考察对象,按照规定和要求对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对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并对合格者进行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先通过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有关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如发现在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取消其考察人选资格。
体检与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试用
对拟调入人选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胜任岗位工作的办理调动手续。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