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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

2010-11-30 
提交报名资料,时间:2010年11月29日9:00时--12月5日16:00时,考生登陆报名网站,阅读考试政策文件、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取得报名序号、等待审查结果。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对报考者进行考试。先笔试后面试,实行逐轮淘汰制。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

  2、笔试:采取问答、案例分析或论述等方式,测试报考者适应职位所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面试:⑴面试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本人照片及网上填写的相关信息,与报考者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等)原件、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其他相关资历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报名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现场核对。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⑵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⑶面试采取问答等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以及适应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成绩: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若同职位报考者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将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入选条件。

  5、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标明的时间为准。

  (三)体检与考核

  1、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录用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2、考核http://www.reader8.com/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天。

  五、聘用

  (一)试用期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省环境保护厅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招聘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落编等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动的书面意见和相关手续,否则,不能办理落编等相关手续。

  (二)审批和落编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退出编制。

  (三)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一经正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有关待遇。

  六、纪律要求

  (一)回避

  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禁止工作人员有下列违纪行为:

  1、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

  2、故意泄露考试题目;

  3、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

  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三)禁止应聘人员有下列违纪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2、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假舞弊的;http://www.reader8.com/

  3、有其他违纪情节的。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监督电话:省纪委、监察厅驻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监察室,电话:0451-87113027

  本方案由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负责解释与实施。

        附件: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0年招聘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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