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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管理师、寿险理财规划师、员工福利规划师资格考试公告

2008-11-02 
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即中国寿险管理师、中国寿险理财规划师、中国员工福利规划师资格考试,自2006年正式运行以来,进展顺利,情况良好。项目编审委员会决定于2009年度安排两期公开考试,即春季和秋季两期,并同时接受两期考试报名。现将有关考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项目编审委员会负责该考试的质量监督和指导工作;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负责考务协调监督以及资格证书的发放;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项目执行单位承担考试考务等具体工作。

 

二、考试安排

2009年将举行春季(4月)及秋季(10月)两期三师资格的公开考试,考试日期、报名开始及截止日期分别如下:

2009年考试

考试日期

报名开始日期

报名截止日期

春季(4月)考试

4月11日起连续三个周末

2008年10月15日

2009年2月28日

秋季(10月)考试

10月17日起连续三个周末

2008年 10月 15

2009年8月31日

 

三、报名条件

本年度考试面向社会各界,参加考试,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品行良好、正直诚实,具有良好的道德观念。

 

四、报名方式

1.个人报名和团体报名:考生可以个人身份单独参加报名,也可以单位组织进行团体报名。团体报名组织人员须在项目网站下载“团体报名表格”, 并按要求填写考生汇总资料。

2.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个人报名和团体报名均可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考生可在就近的报名中心进行现场报名,也可登录项目网站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网站为http://www.xpcle.com。详细报名流程请见网站的“报考流程”。

           行业协会考试报名中心

 

五、报考费用

每门科目的考试费用为260元整,详细情况请查阅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xpcle.com

 

六、考试形式及考试时间

考试形式为100道标准化选择试题,时间为90分钟。

 

七、本年度考试科目

本年度三师考试科目共开设19门课程,各类资格所需通过科目如下:

中国寿险管理师考试科目

中国寿险管理师 - 中级资格

中国寿险管理师 - 高级资格加考科目

代码

科目名称

代码

科目名称

A1

A2

A3

A4

A10

《风险管理与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人身保险产品》

《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监管》

A5

A6

A7a

A7b

A8

A9

《寿险公司经营与管理》

《人身保险市场与营销》

《人身保险会计与财务-(上)会计版》

《人身保险会计与财务-(下)财务版》

《寿险公司资产管理》

《寿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

中国寿险理财规划师考试科目

中国寿险规划师(新型寿险产品方向)

中国寿险规划师(健康保险产品方向)

代码

科目名称

代码

科目名称

A2

A3

A8

G

《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人身保险产品》

《寿险公司资产管理》

《团体保险》

A2

H1

H2

《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健康保险原理及经营运作》

《健康保险外部环境及政策》

中国寿险规划师(养老保险产品方向)

中国寿险理财规划师资格

代码

科目名称

代码

取得条件

A2

P1

P2

P3

《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养老保险原理及经营运作》

《养老保险外部环境及政策》

《企业年金理论及实务》

 

中国寿险规划师(新型寿险产品方向)+

中国寿险规划师(健康保险产品方向)+

中国寿险规划师(养老保险产品方向)=

中国寿险理财规划师.

亦即通过所有以上三个方向的中国寿险规划师资格课程后取得本资格

中国员工福利规划师考试科目

中国员工福利规划师 -- 中级资格

中国员工福利规划师 -- 高级资格

代码

科目名称

代码

取得条件

A2

G

EB1

EB2

《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团体保险》

《员工福利计划:原理、设计及管理》

《员工福利计划:政策及外部环境》

 

中国员工福利规划师-中级资格 +

中国寿险规划师(健康保险产品方向)+

中国寿险规划师(养老保险产品方向)=

中国员工福利规划师-高级资格

亦即取得以上三个资格后获得中国员工福利规划师高级资格

 

八、考试日期安排

 

 

九、考试地点

本年度考试拟覆盖大多数省会城市、直辖市。即北京、上海、广州、湛江、东莞、天津、南京、苏州、连云港、盐城、常州、无锡、徐州、南通、淮安、深圳、成都、长沙、合肥、哈尔滨、石家庄、太原、沈阳、长春、福州、南昌、郑州、南宁、重庆、宁波、大连、青岛、济南、厦门、昆明、杭州、西安、武汉、乌鲁木齐、西宁、兰州、贵阳、海口、呼和浩特、银川等。本年度考试新增南通、淮安考场。

特设考试城市:未在以上公开的城市,若单周总考次超过300考次以上,可以在考试报名截止前两个月申请特设考试城市,特设的考试城市在考试前两个月于项目网站公布,接受其他考生报名或变更考试城市。详细考点及最新情况,请及时查看资格考试网站。

 

十、考试资料寄发与领取

现场报名考生直接从当地报名中心领取考试资料。网上报名考生考试资料将于考生完成报名程序,报名费用入帐后24小时内以普通邮件寄出。若要快递到付安排,请咨询客户服务电话。科目初次报名赠送考试资料;重考的科目除非考试资料修订新版,否则不再寄送考试资料。

 

十一、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考试前两周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上网打印准考证,或是到当地报名中心领取准考证。

 

十二、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考生凭注册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网上成绩查询或到考试报名点查询。

 

十三考试大纲、及试题样本

2009年各科修订考试大纲、考试补充资料以及各科试题样本将在项目网站上公布,供考生复习参考。除A1《风险管理与人身保险》、A4《人身保险合同》、A9《寿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等三科没有新增相关法规考试补充资料外,其他16科都有新增的考试补充资料,请考生在11月1日以后上项目网站下载2009年度各科考试大纲及各科新增考试补充资料复习。

 

十四、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中级资格考试科目通过成绩有效期为三年,望2005年试运行以来参加部分科目考试的考生及时报考尚未通过的科目,以免影响已通过科目的有效性和资格的取得。

2.考生报考后请在10日后上网确认考试报名是否成功。

3.考生于考试开始前一个月在项目网站查询考试报名相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以及考试科目),若有错误,请联系项目客户服务部进行资料更改确认。

4考生在报名时请注意时间的安排:A4和EB1,A10和EB2安排在同一时间考试,请考生不要同时报名两个在同一时间考试的科目

5. 考生每次报名请使用第一次报名注册的用户名,如因考生自己填写错误而导致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由考生自己承担责任。

6. 考生若请人代为汇款,请汇款人将考生姓名或者订单号在汇款单上注明,并来电告知我公司。为考生尽快拿到考试复习资料,考生可将汇款凭证传真至020-84401702,并在传真上注明参考人的姓名,订单号及联系电话。

7. 延考、退考相关规定:项目不接受退考;考试报名截止日前免费接受延考或是变更考试城市的申请;考试报名截止后申请延考,每科将收取60元的相关费用;考试报名截止三周后不再受理任何科目延考申请。考试报名截止后不接受变更考试城市的申请。

8.考生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2B铅笔、签字笔和橡皮擦,并于考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考场。

9. 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教材委员会已启动部分考试资料的修订工作,将于2010年春季考试开始使用第一批二版修订版的考试资料。目前已启动修订的科目有A1《风险管理与人身保险》、A2《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职业道德》、A3《人身保险产品》、A5《寿险公司经营与管理》、A7b《人身保险会计与财务-(下)财务版》等科目。

10. 2009年起,证书申请将逐步迈向电子化申请,请有条件的资格取得者采用电子格式申请证书。采用电子格式申请者请以邮件方式将两张两寸彩色照片寄到执行单位。

11.有关考试的其他注意事项,请见资格考试网站了解最新情况。http://www.xpcle.com

12.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体现保险从业人员诚信的道德品质。

 

十五、证书发放

资格证书由中国保监会授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发。

 

十六、项目客户服务、考试咨询及报名协助联系

咨询电话:020-84419680 ,84487626

传真电话:020-84401702

项目网站:http://www.xpcle.com

电子邮箱:xpcle@163.com

                           证书颁发单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项目承办单位:广州信平市场策划顾问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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