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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关领导讲今年我市经济机制革新的工作要点(1)

2013-05-16 
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为促进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今年是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 “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加快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关键之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十二次、市六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政发﹝﹞53号)的要求,以关中—经济区建设为引领,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为促进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

   (一)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坚持以产权重组为中心,继续深化工业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引入社会资本,进行股权多元化改革,实现产权多元化。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经营体系,强化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资产经营职能和责任。健全中央企业合作项目落地建设协调机制,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认真解决好已改制企业的遗留问题,化解企业历史债务,盘活存量资产,增强盈利功能(市工信委等部门负责)。

  (二)积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要从改进政府服务、规范市场准入、减少前置条件等方面为民间资本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进一步拓宽民间资本投资的范围和领域。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给予扶持,破解民营经济体制障碍。进一步放宽投资领域,支持符合宏观政策和产业政策导向、具备发债融资条件的企业利用银行间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市工信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银监分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

  落实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对小型微型企业三年内免征部分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政府支持中介、中介支持企业的模式,重点发展创业孵化、公共技术、管理咨询、法律维权、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尽快建立健全我市中小微企业统计监测体系(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部门负责)。

  (三)进一步做好服务业综合改革工作。

   继续完善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大力发展生产型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等部门负责)。

  二、创新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一)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进一步完善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深化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乡村两级债务管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强化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缓解乡村公共品供求矛盾(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

  (二)继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全面完成全市林改主体任务,不断巩固省列清水试点县配套改革成果。围绕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全面推进以加强管护、采伐管理、林权流转、财政支持、林业投融资等“五项制度”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深入推进市列试点乡镇配套改革,积极开展林权证抵押贷款业务,进一步加快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步伐,积极发展林下产业,加速林业产业提升步伐(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等部门负责)。

  (三)大力推进水利管理体制改革。

   完善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稳步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加强涉农水价制度改革工作,抓好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和灾害预警工作(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

  (四)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依托基层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形成县区有服务中心、乡镇有服务站、村有服务点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和流转备案、鉴证制度,规范合同文本,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确保流转规范有序。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模式盘活土地资本,引导农民将分散土地向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合作社集中(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

  (五)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落实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注册登记、财政税收、金融支持等相关政策,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培育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实现合作社在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的全覆盖。积极探索“联合社”、“资金互助社”、“跨区域合作”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全力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各项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支持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等“三品”和地理标志认定认证,全方位提升合作社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

  (六)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扩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改革试点覆盖范围,全面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支持农业政策性保险,逐步形成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户资金互助社、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以及金融性担保服务组织在内的多层次县域金融体系。不断拓展农业保险服务领域,逐步扩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和品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银监分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

  (七)不断探索小城镇发展改革的有效途径。

   抓好国家发展改革试点镇洛门镇、中滩镇和省级发展改革试点镇磐安镇、郭嘉镇、泉镇的改革创新工作,并积极争取新的试点镇。认真总结我市国家级和省级小城镇改革发展试点经验,探索建立推进小城镇发展的市级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根据试点镇产业基础、经济结构、资源禀赋等因素,加大项目倾斜和资金投入,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主导产业,使试点镇真正成为县域工业经济集中区、现代农业实验区、人口转移集聚区、要素利用集约区和体制机制创新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局等部门负责)。

  三、进一步深化社会领域各项改革,加快公共服务体制建设

   (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进一步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加强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分类指导,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投入,促进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履行,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效能。加强重点文艺院团的扶持工作力度,深化市歌舞团和市秦剧团有限责任公司改革创新,理顺运行机制,增强文艺院团内部活力和市场发展适应能力,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大力推进广电网络整合,加快三网融合步伐(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等部门负责)。

  (二)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

   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各项改革政策,做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继续推进高中新课程改革,促进高中多元化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办学,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工作,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借鉴省内外兄弟城市,特别是关中城市教育改革经验,力争在人才培养、办学、管理体制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及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全力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逐步实现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继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积极推进市一院、市二院和武山县医院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运行机制等综合改革,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全面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

  (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以打造关中—经济区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为目标,加强与关中地区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机制,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大力组织实施十大科技创新工程,建设2-3个产学研相结合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发展2-3家国家级或省级创新型企业,全年力争取得200项以上的创新成果。实施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工程,培育和发展一批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民营科技企业。建立健全专利技术实施中介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运用和产业化,力争全年申请专利300件(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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