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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监督工作的工作要点(1)

2013-05-10 
建立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电子信息记录追溯系统。年内完成食用植物油、调味品、肉制品、罐头等生产企业的电子信息系统建立工作。

  一、总体思路

  以督促落实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主抓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五抓、五严、二推、四建”工作总体要求和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继续坚持2011年市局监管工作思路及有关工作措施,保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故意、恶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着重加强对辖区食品企业诚信规范生产的帮扶和指导,做到抓得实、管得严、看得住、打得狠,促进全县食品生产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二、工作要点

  努力实现“一抓、二建、三落实、四到位、五加强”。

  (一)“一抓”:抓好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继续督促企业按照总局119号公告要求,加快建立完善各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记录。二是继续抓好企业法人履责述职等制度的落实,切实增强企业法人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意识。三是组织企业沟通交流,适时组织对诚信规范优秀企业进行现场观摩学习,以点带面,引导和推动全行业提升规范生产水平。

  (二)“二建”

  1、建立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电子信息记录追溯系统。年内完成食用植物油、调味品、肉制品、罐头等生产企业的电子信息系统建立工作,逐步实现从物料进货、生产过程、产品检验至出厂销售等环节的全过程有效监管,实现产品来源可追溯、动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

  2、建立完善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一是要按照市局制定的《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督促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并根据市局《诚信体系评价标准》对企业进行诚信评价。二是要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对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要降等级监管,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中累计有三次以上不良信用记录或一次以上重大不良记录的企业,要建议注销生产许可证。三是要严格落实企业法人失信约谈制度,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等的企业,由质监部门对其法人进行约谈,要求其认真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三落实”

  1、落实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办要求。严厉打击使用非法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故意、恶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排除质量安全隐患。加大吊销生产许可证和媒体曝光的力度,上报吊销一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曝光一批有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企业和产品。

   2、落实帮扶企业规范生产服务措施。一是要充分利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回访等工作之机,认真倾听企业意见,了解企业需求,全力做好服务工作。对于产品存在问题的企业,主动为企业实施质量诊断,查找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意见,使企业能尽快改进毛病规范生产;帮助企业解决有关技术问题,督促企业不断整改完善,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二是制发行政许可提前告知书,提前告知临近到期需换证食品企业办证的具体事项,使其能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6个月前提出书面换证申请,并尽可能地了解相关工作要求。三是与企业负责人开展面对面的座谈,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帮助企业建立规范化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纸质和电子台帐,增强品牌意识及安全意识,促进企业质量和管理水平上档升级。四是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共同分析原因,督促企业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通过监管与帮扶相结合,提高监管的有效性,推动企业的规范发展,帮助企业做强做大。五是对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早提醒、早制止,为企业整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实行跟踪服务,确保整改到位,把食品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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