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概念: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现代社会劳动就业的一项基本制度,它是客观评价和确定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否达到职业要求,并由国家实施职业准人控制的制度。《就业促进法》第51条规定:“国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代人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基本内容:
职业资格证书是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规范的评价和鉴定的结果,是劳动者具备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与学历文凭证书不同,职业资格证书与某一职业能力的具体要求密切结合,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以及劳动者从事这种职业所达到的实际能力水平。
我国技术性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技师”“高级技师”五种。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和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职业技能鉴定:
《劳动法》第69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根据这一法律规定,职业技能鉴定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由考核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技能作出客观的测量和评价的一项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劳动者通过鉴定合格后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其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
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内容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即考试大纲)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通过编制试卷来进行鉴定考核。知识要求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技能要求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计分一般采用百分制,两部分成绩都在60分以上为合格。
我国的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管理体制,即按照国家法律政策,在政府劳动行政部门领导下,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对劳动者技能水平实施鉴定。一般来讲,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以自愿为原则,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社会各类人员,可以根据单位实际需要或个人愿望决定是否参加鉴定。
职业标准:
职业标准是指在职业技能分类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地划分工种,并对工种进行分析和评价,根据其对知识、技能水平要求,进行概括和界定。职业技能标准是衡量从业人员技能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尺度,是从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技能鉴定、企业使用劳动力,以及开展国际劳务交流的基本依据。职业标准分为国家职业标准和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两种。
(一)国家职业标准
国家职业标准是根据职业(工种)的活动内容,对从业人员工作能力水平的规范性要求,是从业人员从事职业活动,接受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以及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基本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是一种职业导向性标准,它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通过运用职业功能分析方法,研究确定职业教育培训和考核的内容新体系。国家职业标准由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要求为国家职业标准的主体内容。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共五个等级。
(二)工人技术等级标准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衡量工人技术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尺度,是对工人进行培训、鉴定的基本依据。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按不同工种、不同等级制定的,包括“知识要求”“技能要求”“工作实例”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