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编制标底的主要依据
(1)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2)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计算规则。
(3)施工现场地质、水文、地上情况的有关资料。
(4)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5)现行工程预算定额、工期定额、工程项目计价类别及取费标准、国家或地方有关价格调整文件规定等。
(6)标底的编制方法
(五)标底的编制方法
工料单价法工料单价法的具体做法是根据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按照预算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子目,逐项计算出工程量,再套用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确定直接费,然后按规定的取费标准确定其他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还要加上材料调价系数和适当的不可预见费,汇总后即为工程预算,也就是标底的基础。
2.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法编制标底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利润税金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确定综合单价后,再与各分部分项工程量相乘汇总,即可得到标底价格。
(六)标底的审定
(1)采用工料单价法编制的标底价格,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档底计价内容:承包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方法及招标文件的其他有关条款。
预算内容:工程量清单单价、补充定额单价、直接费、其他直接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间接费、现场经费、预算包干费、取费标准、利润、设备费、税金以及主要材料设备数量等。
预算外费用:材料、设备的市场供应价格、措施费(赶工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现场因素费用、不可预见费(特殊情况)、材料设备差价、对于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测算的在施工周期价格波动风险系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