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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票的青春(4100字作文)

2014-06-27 
我刚进大学时不会骑自行车。学校里的每个人都神气活现地骑着车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

本篇买票的青春,本文作者为柳絮儿,是一篇小学作文,全文共计4100字,作文仅供学习交流,严禁抄袭。

我刚进大学时不会骑自行车。学校里的每个人都神气活现地骑着车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因为这个而产生了极度的自卑感。后来我就去租了一辆又破又烂的车每天在学校的中央大道上练习。那时的我是个极度要面子的姑娘,虽然长得不咋地但是真的把那张脸看得很重要,因此我总是一个人在那里跌跌撞撞。就这么折腾了两个星期,我居然真的学会了。我永远记得那时的南京,早晨比中午暖和很多,而且没有什么风,天空很干净,运气好的时候有小鸟在叫,我听不出任何一种鸟的叫声,我只是觉得它们叫得很好听。学校的池塘里波光粼粼,我喜欢在上面打水漂。我常常遇见一对情侣,那个男的很好看,我爱上他的满头白发,那个女的有些胖,而且总穿着不合身的衣服与裙子。他们常常在一棵白玉兰下读英语。我那时就被这种一塌糊涂的爱情感动啦!

我刚学会骑车的那天清晨天气很不好。南京的天空照例是灰的,但那天灰得分外彻底。风很大。然而那天的我意气风发,相信我可以象征服下面的那辆破车一样征服一切东西,从食堂里鳞片尚在的红烧鱼到萨特的《存在与虚无》。那时的我胸部平坦,个子很很矮,而且一穿高跟鞋就摔交,肤色发黄,一笑起来就露出不整齐的牙齿。可那时的我走起路来挺胸收腹,从来不用任何粉底霜,只用强生婴儿的护肤品,最常见的表情就是哈哈大笑。那时的我非常穷,当我走过新街口每一条漂亮裙子的背后时我从没怀疑过有一天我能拥有它们。我想我会拥有爱情,拥有友情,拥有知识,拥有lv的皮包,最重要的是我觉得自己可以拥有未来。

那时的我糊糊涂涂的上了车,用年轻买了一张票,然后就在车上看窗外的风景。我以为自己可以凭借这张车票一直到达终点,甚至中途不用转车。我把我的年轻看得太过值钱,这大概就是我犯的唯一的错误。

我对大学生活的适应非常自然。我看过许多有关80年代的书,然后很快的投入了。我逃掉很多的课,然后去图书馆坐着。里面总是温暖如春,我喜欢在睡过一觉后透过巨大的玻璃窗看外面的景色,那时的南京真正是我心中的样子,树叶干净漂亮,树枝微微有点颤动但你感觉不到风,最重要的是天空被过滤后成为真正的天蓝。我爱那时的天空如同我面前摊开的康德,虽然我永远不能了解它们。

我常常喝酒但只是偶尔一醉,喝醉的时候我就在卫生间里用冷水冲洗,然后睡觉。我每一次的醉酒都有明确的理由,但我永远不愿它们为人所知。我也吸烟但只限于摩尔,而且我永远没有学会把烟吞下去,只是在口里转一转然后就吐出来。我以前一个叫李飞羽的朋友教了我一种吸烟的方法叫“过桥”,两个人的嘴唇贴在一起,然后烟就从中间过去,据说这是同性恋喜欢的方式。我试过一次,然而觉得恶心。我想自己大概永远也做不了先锋。

我偶尔会去城里逛逛。偶尔的原因是我没有那么多钱,也没有那么多激情。我总是去商业区晃晃悠悠,然后找家顺眼的咖啡屋喝卡布其诺或者珍珠奶茶;有时候想多呆一会儿就点可以续杯的柠檬绿茶。那样的时候我总是一坐就是一个下午。那时小资情调横行天下,我虽然穷,可是已经具备了小资的姿态,我承认那时的我非常俗,我想成为知识精英,我想谈吐不凡,我想我唯一不俗的地方大概是我从不掩饰自己的欲望。这样很好,我欣赏这样。

大多数的时候我在学校里过着我所喜欢的生活。图书馆、大平台、小池塘、喷泉、后山,这一切都是高雅的、文明的、彬彬有礼的。那时的我相信尼采康德们有有一天会把我变成一个高雅文明彬彬有礼的人。我由于长得不美所以总想成为一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女人,我总是希望在某些方面出人头地,这大概也很俗,我也承认。我及时的交了个叫安晓桐的男朋友。他个子175公分左右,长得在我眼里算得上帅,他是数学系的学生,有我喜欢的气质。那时我每天给他写一封信,引用以及原创了无数的情诗。安晓桐大概一辈子也没有读过这么多诗,理所当然的被我弄晕了,突如其来的被爱的虚荣击垮了他,他大概渐渐习惯了我笑嘻嘻的脸然后接受了它。安晓桐有一天晚上打电话叫我出去。我们绕着学校走了大概十圈,第十一圈的时候,他抱住我,然后我们接吻了。有些仓促,有些不知所措,但上帝相信我,我吻他的时候是非常虔诚的。我的颤抖可以证明。

我非常为安晓桐骄傲。牵着他的手到处乱走证明他是我如假包换的男朋友。我依然每天给他写一封信,依然引用无数的情诗。安晓桐热衷于离散数学与高等数学,每天自习到十点半,我就象傻瓜一样到处寻找他的自习课室。我象每个恋爱的人一样俗。我承认。我承认我当时首先是爱上爱情,其次才是安晓桐;我承认我自己每天写情书非常不要脸;我承认自己去找安晓桐是因为我是个不甘寂寞的人。我都承认。但是你如果要因为这个而说我俗,我可不承认。

我总喜欢在学校里晃晃悠悠的原因还有我总希望我见到那个满头白发的男生。我称他为x。后来我发现我总能在每周二遇见他,或者是图书馆,或者是教学楼,或者是餐厅。总之,他隐隐闪出光泽的白发总是在周二如期而至。这是我隐秘的期待。我从来没有向任何人打听过他,他象我醉酒的理由一样,永远不能与人分享。

我与安晓桐见面很少,平时遇见也只是打个招呼。但我们在一起时非常亲热。我的接吻技术越来越好,舌头灵活得象一条蛇。我时不时给安晓桐讲讲性知识,听得他心花怒放。但我得说实话,他真的是个老实人,会把吻痕分析为毛细血管破裂。我得承认我非常喜欢他这样。我喜欢他穿得懒懒散散,头发永远象戴了顶不合时宜的帽子,如果不是接吻的时候会扎到我他大概永远记不起刮胡子。但是我看到的安晓桐肤色健康,五官端正,身材挺拔,腰上绝对没有赘肉,一笑就露出整齐的牙齿,踢球的时候速度很快,体力充沛。我宁愿他永远就这样糊糊涂涂下去。我宁愿他只是我一个人的宝贝。

我的桌上放着我与以前男朋友的合照,他叫李飞羽。毫不夸张的说,我们是青梅竹马。他从小就替我打架,然后鼻青脸肿。我喝酒吸烟那一套全是他教我的。他说喜欢我泼辣凶狠的样子,他说一看见扭扭捏捏的女孩子就心里不爽。这直接影响我后来的审美倾向。两个人懵懵懂懂地过了十八年,终于情窦初开了。李飞羽说:“许愿,你看我们也是众望所归,干脆就谈了吧。”我看看眼前这个个子矮小,皮肤黝黑,毛发茂盛的人想自己两三岁就和他洗过鸳鸯浴了,还有什么好犹豫的,谈就谈吧!我们好歹也摆出了谈恋爱的姿势,也搂搂抱抱的。有一次在我家看完李飞羽借来的a片,他大概觉得时机成熟了,就凑过来吻我,我想自己是他名正言顺的女朋友,当然应该让他做些名正言顺的事情,所以我就心甘情愿的让他吻了。当他的嘴贴在我的嘴上时,我忽然觉得很好笑,而且很痒。李飞羽从小就教我想笑时就要笑,能笑多大声就笑多大声。所以我就毫不犹豫的笑了。然后我们很快就吹了,大家都觉得是水到渠成。李飞羽现在常常打电话给我。他详细万分地给我讲了他的第一次,理所当然的讲得高潮迭起。他躲躲闪闪地问我与安晓桐怎么样了,我意味深长地说好得很,然后我笑了。

李飞羽兴奋地说许愿你真是不错,我就喜欢你这样的。我想你当然觉得我不错,我就是你一手调教出来的。我举止粗鲁,大大咧咧,可是多愁善感,心地善良,你可要承认这全是你的功劳。

大二的时候安晓桐去了另外一个校区。搬宿舍的时候我去帮忙,除了一捆一捆的书之外什么都没有,他的衣服放在一个小小的旅行袋里。安晓桐在车上抱着一个大大的信封,里面全是我写的信。我无数次地踮起脚尖吻他的额头。然后我们就在这个城市的两端继续恋爱,每天打个电话,用话筒接吻;每周见一次面,我骑车穿过长江大桥,江面上有沉沉的雾。偶尔也可以看见江面上的轮渡,静悄悄地驶过。我总是想就算为了这条长江,我也要永远乐观下去,虽然这并不是一个好的理由。

我喜欢去安晓桐的宿舍。我总是爬上两楼,然后才从楼梯上去。那个时候有无数的人从窗口看我沿着水管向上爬。安晓桐总在二楼的窗口等我,然后象抱一个小孩那样抱我进去。我吻吻他不太干净的头发,然后幸福地叹气。安晓桐永远不了解我,这大概是他爱上我的唯一理由。在没有安晓桐的日子里,我依然在校园里晃晃悠悠,依然在每周二意料之中又不失惊喜地遇见x 。我再也没有见过他的女朋友,于是我很快把她忘记了或者说忽略了。x喜欢穿灰色的带帽外套,喜欢点牛肉炒饭,而且吃得干干净净,包括送的紫菜汤。我看见他吃饭的样子就忍不住笑起来。

x在有一天吃完饭后走过来笑笑对我说:“你好呀!”我低下头去没有说话,我的脸因为某种并非羞涩的原因而红了起来。x很快走开了,我看见了他无所谓的微笑,这样的无所谓让我心痛。

走出餐厅我一个人去了学校的后山,据说那里曾经有碎尸案。很好的月光照在山上的三个池塘上,我想起安晓桐曾说它们象一个家庭,有妈妈爸爸与孩子。我永远记得他当时的表情,认真而虔诚,那样的认真让我有甜蜜的感动。我在熄灯后回到宿舍,然后在阳台上给安晓桐打电话。我看着月光给他讲起了李飞羽,我说李飞羽吻我的时候我只是觉得潮湿而柔软,然而我想起他时依然和想起别人不同。我对安晓桐说我从小就看黄色小说,我不是一个纯洁的女生,但是你永远不能否认我对你的爱情。安晓桐沉默不语。然后轻轻地吻了一下话筒。我想他大概无法对我与李飞羽的曾经释然。这样的沉默不语,这样的无法释然,让我有小心翼翼的欣喜。我也轻轻吻了一下话筒,然后挂上了电话。很好的月光照在阳台上。我推开窗,快乐地哭了。

李飞羽忽然打电话来说他需要一笔钱,于是我把我卡上所有的钱都转了过去。那时侯的我在南京没有买过一次衣服,与安晓桐约会时永远穿着同一条牛仔裤;骑着最破的自行车,还开心的左顾右盼,每周六就这样摇摇晃晃地穿过南京长江大桥去看安晓桐,带上一大堆的吃的,我喜欢看安晓桐吃东西,他吃得很香。我承认我的爱情太不浪漫,但是如果你要说它廉价,我可不承认。

我去一个叫“时光”的迪厅找了个工作,非常低的工资,但我没有更多的计较。我每天穿着5块钱一件的白汗衫与牛仔裤在里面默默地工作,扫地或者擦桌子。时光里充满了黑色的嘴唇与蓝紫的眼睛,张扬的灯光与张扬的音乐让我想隐藏自己。我想起自己曾经征服过的自行车与康德,但我终于知道了我不能征服一切,比如眼前的色彩与身边的音乐。我知道我在这些扭动的身体面前会手足无措,于是我只有在休息的时候呆在员工休息室里,喝加了几片柠檬的冰水,看一会儿米兰-昆德拉,我喜欢他说幸福是对于重复的渴求。我想是的,我在与安晓桐重复的接吻中感到幸福,我从每天在学校里重复的晃晃悠悠中感到幸福。我的幸福漫无边际,是我生命中的不能承受之轻。

李飞羽在一个清晨给我打了电话。他说他女朋友怀孕了,所以他需要那笔钱。我静静地听着。太阳正酝酿着升起,所有的云都是新鲜而纯洁的。我讨厌在这样的清晨接到这样的电话,我说李飞羽我真想杀了你。我挂上电话就想象那个女孩子一定有大大的眼睛,笑起来有点害羞。我想李飞羽进入她身体时她一定很痛,可是她觉得只有让他进去才能证明她爱他,她一定在很痛的时候还羞涩而艰难的笑着,而李飞羽这个***混蛋一定不懂怎么温柔的对她,一想到这个我就后悔以前没有打他几巴掌。太阳真的升起来了,阳光照得我新鲜而纯洁。然而我哭了。想到有一天我也会很痛,只是为了向一个男人证明我爱他。我很失望。

我很久没有看见x了,我常常想他的满头白发是一片怎样的脉脉温情。去迪厅上班后变得很容易累,我在图书馆里靠窗的那个位子总是悄悄地睡着了。那个时候是初夏,校园里开满了樱花。我想如果我能永远只看到校园里的樱花,而不是迪厅里的色彩斑斓,我宁愿快点死去,在我最美最羞涩的时候。

有一天我忽然毫无征兆地醒过来,透过巨大的玻璃窗我看见樱花已经谢了,树叶绿得发蓝。我想我得快点忘了李飞羽黝黑的手臂和茂盛的毛发,还有那个肚子里有个小小的孩子、然而自己也是小小的姑娘,我得快点把他们忘了,否则我真的快死了。x原来就坐在我前面一张桌上,这是我第一次在不是星期二的时候遇见他。他和一个女孩坐在一起,不知道是不是以前那个,我早就把她的样子忘啦!x把头发染黑了,穿着很亮的蓝色t-shirt,前面印着一个大大的樱木花道。他抬起头来看见我,但他已经不认识我了,或者说他已经不想认识我了,虽然在不久以前他还曾经笑着对我说”你好”。我背着我的大包走出了图书馆,包里的东西晃来晃去。我总是在包里放上一切东西:书、笔、几封信、各种证、各种卡(包括医疗卡)、梳子、镜子……我背着这样装备齐全的包走出图书馆,外面下着淡淡的雨,在隐隐的雾似的空气中,蓝色的天空是颓唐的灰,我忘记了那天的自己有没有打伞,但我宁愿相信那天打湿我羞涩的微笑的,是初夏的小雨。你一定要相信我。如果你要说我在那样的初夏流下了忧伤的眼泪,我可不承认。我对那天唯一的记忆是我坐轮渡过江去找安晓桐,在他们小小的宿舍里,他给我讲了三个小时的离散数学,我们靠得很近,他掉下来的头发偶尔会碰到我的脸,我每次都会笑出声来。最后他给我出了十道题,我对了七道,我喜欢安晓桐说我及格了,因为很久没有人告诉我正确答案。

那是我与安晓桐唯一一次没有接吻的见面。我们相拥着坐了一夜。在快接近黎明的时候我睡着了。隐隐约约的,我觉得他的头发又碰到了我的脸,但是我忘记了这次我有没有笑出声来。

有一段时间我喜欢在“时光”的员工休息室里看一本叫《大师与马格丽特》的小说,里面的大师黑发、尖鼻子、惊惶不安的眼睛,戴着一顶小小的尖帽子。我比马格丽特更早爱上他。那时的“时光”里播着u2的歌,与这里别的音乐相比,u2起码可以让我怀旧,或者感伤。

那段时间我认识了一个叫叶知秋的男人。他穿得很简单,也不怎么跳舞,只是一扎一扎地喝着绿啤,每天直到打烊,但他的眼睛永远是清醒的。我注意到他是因为他象大师一样戴着小小的尖帽子,这多少让他有点滑稽,可是我觉得在这个让我生活在别处的地方,他是我难得的同类。我对安晓桐说我看见一个有惊惶目光的成年人,我说这简直是从安晓桐身上看到狡猾。安晓桐笑笑,说许愿你真好玩。每当安晓桐这样空洞地对我说话时,我就知道他是心不在焉,我很快挂了电话,因为我无法忍受他思想的游离。叶知秋有时与我聊聊,他的眼睛永远望着不同的方向,他的神情常常象个孩子。我们除了彼此知道名字以外,对对方一无所知。叶知秋说话短促、着急、喜欢漫无边际,他说每天在2点走出“时光”,然后看见大街上居然还有那么多人,每个脸上都是快乐或者快乐后的痕迹,他说凌晨依然拥挤的大街让他害怕,快乐的人群让他害怕;他说他有一次把帽子拉下来遮住眼睛,因为可以不看见别人快乐的脸,结果他撞到了一个人,他感到那是个女人,个子矮小,胸部丰满,那个女人轻轻笑了笑,然后他落荒而逃了。叶知秋给我说这个的时候目光从天花板忧伤的落到舞池里,那里有人在疯狂地摇着头,极度的快乐让他们的脸有痛苦的扭曲。叶知秋说这就是药品的魔力,他说“摇头丸”给这里的每个人廉价的、可以复制的快乐,这样的快乐让他觉得危险。叶知秋很真诚地对我说许愿我喜欢看见你看书和喝水的样子,你看书的时候嘴角微微翘着,你喝水的时候总是两只手捧着杯子,而且你从不混淆它们的秩序,你看书的时候从不喝水,喝水的时候从不看书,你的快乐因为单纯而让人产生信仰。叶知秋的话让我催眠。眼前这个35岁左右、黑发、瘦削的男人象个天使,布道的天使。

认识叶知秋以后我一直在写一篇小说,小说的开头是这样的:“世均说每个人都要为快感活着。譬如你享受食物并不仅仅是因为它们让你可以活下去,而是咀嚼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再譬如世均说他喜欢吃生的柠檬,因为酸涩给舌头快感。世均毫不避讳的说第一次碰到我孩子一样纤细的手臂是在公交车上,旁边一个屁股很大的女人一直顶着他,他感到非常压抑。然而我的手臂就这样轻轻碰了他一下,他忽然觉得这样的纤细产生了清凉与快乐,所以他爱上我。世均说我是在成熟的季节没有成熟的橙,是青涩的快感,类似于柠檬,但是比柠檬温和。世均说温和的、介于女孩与女人之间的我是他发现的宝贝。“

我把这个开头读给安晓桐听,他说许愿我第一次吻你的时候觉得很潮湿,觉得你的舌头抵住了我的牙,觉得你的嘴唇太小了,不能和我的合在一起;可是我现在知道怎么样和你不紧不慢地和你接吻,怎样吻你小小的嘴唇。安晓桐说许愿快感产生于熟悉。然后他说他要去上课了,于是他挂断了电话。我忽然想到就在不久以前,在我看《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时候我也说过“幸福是对于重复的渴求”,我想到我以前喜欢在周二的时候遇到那个叫x的男孩,我喜欢他的满头白发,我想到我有一次看到他是在新的宿舍楼前,新植的草坪正在浇水,水龙头四处旋转,别人都小心翼翼地躲开,只有x,欣喜地走近。那时我站在二楼的阳台上看着他,与他一样的欣喜。我怀疑着我是不是在某个我不知道的站台下了车,然后又上了另外一辆,而它的方向并不是我最初想去的地方。

李飞羽给我写了一封信,我把它带到“时光”里,在休息的时候打开来看。他的信很短,没有一句话提到他的女朋友,李飞羽用他并不擅长的成熟给我写信,我看得很失望。里面有一张照片,大概是我们在7岁左右照的,我拿着一个很大的苹果,准备喂李飞羽吃,那时侯我的眼睛看上去比现在大很多,是个漂亮的孩子,李飞羽也很帅。而我们十六岁以后的合照总是一个看上去精力旺盛的男生和一个焦躁不安的女生,永远缺乏和谐。那天打烊的时候没有看到叶知秋,我有些奇怪,忽然有些想念他望着天花板,用诗人般的忧伤向我讲述快乐的样子,这样一个忧伤的人,居然可以那么美丽的描述快乐,这样的矛盾让我想到他的年龄与他惊惶不安的眼睛。出去的时候街道里就像叶知秋说的那样,没有凌晨应有的寂静,那时的喧闹带着一点不能为人所知,所以我认为有些委琐。街灯很亮,照出女人们化妆后的脸,黄色的灯光让每个人看上去都有些苍老,我从我的大包里拿出镜子,发现我还很年轻,皮肤光滑、头发柔顺、眼角没有皱纹、眼袋不明显,最重要的是我脸上没有廉价而危险的快乐。抬头忽然发现叶知秋坐在路边的长椅上,和一个男孩在一起,戴着和叶知秋一样的小小的尖帽子,只是颜色不同。他们坐在那里,靠在椅背上,手牵着手,叶知秋的眼睛望着那个男孩,很温柔,没有惊惶不安,没有害怕。我走过他们身边,然后轻轻地说:“叶知秋,你好。”他抬头看看我,是清澈的眼睛,是和身边那个男孩一样清澈的眼睛,是我在镜子里看见的我自己的眼睛,是给我讲离散数学时安晓桐的眼睛,是x在草坪边的眼睛,是李飞羽看着我大大的苹果时的眼睛,是给我熟悉的快感的眼睛吧! 我第一次在这样的凌晨骑着我破破烂烂的自行车穿过长江大桥,原来长江上永远没有黑暗的时候,有引航灯一闪一闪,有我看不清模样的船驶过。原来我爱的长江永远没有让我不爱的时候。

我在安晓桐的楼下坐了一夜,惊异地发现原来天空是这样渐渐亮起来。我想到自己是个买过票的孩子,应该理直气壮地享受青春的快感。所以我愿意挥霍这样一个清晨,等着安晓桐走下楼,我要咯咯地笑起来,作一个在成熟的季节没有成熟的橙,然而清香四溢。

买票的青春 柳絮儿 7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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