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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6内蒙古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201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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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6内蒙古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关于内蒙古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相关要求解读

        如果你想参加2016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是不是应该先了解下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的相关招聘条件,只有条件适合了,才能安心进行备考。所以,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nmggwy/)为大家整理了报考相关条件,大家赶快来看看吧!

  户籍:

  (一)具有内蒙古户籍(含高考入学前为内蒙古户籍);

  (二)不具有内蒙古户籍,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就读内蒙古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户籍仍保留在集体户的;

  2.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内蒙古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

  3.取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含2015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4.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在规定时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的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军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全日制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在职公务员:

  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2.签订服务年限协议或有服务年限规定,且尚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3.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4.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温馨提醒:本文所发布的内容是以2015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相关政策为依据的,具体关于2016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政策、报考条件等内容以2016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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