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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2014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2014-06-20 
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预计6月中下旬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将在教育部录取检查后统一发放

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预计6月中下旬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将在教育部录取检查后统一发放,预计6月底至七月初。现就入学报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仔细阅读,提前做好入学前准备:

一、寄送档案:

我校档案由所在学院管理,硕士研究生档案请转至录取相关学院,博士生档案按照调档函地址寄送。

1.食品工程与生物技术学院、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理学院新生档案接收地点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29号,天津科技大学泰达校区******学院,邮编300457。

2.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包装与印刷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新生档案接收地点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天津科技大学河西校区******学院,邮编300222。

二、迁转党员、团员组织关系:

1.党员新生(不含须预科一年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硕士计划考生),属外省市者需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其中包括内蒙古的盟、旗委组织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辖市的区委组织部、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属本市者到所在区、县、局或相当于正局级的高校和事业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天津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注:有效期务必开至2014年9月30日,以免影响入学报到时相关手续办理。

2.团员新生(不含须预科一年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硕士计划考生)须持团员证办理关系转移,无团员证者需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关系转至天津科技大学团委,并注明团费交至何年、何月。

3.须预科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硕士新生预科学校为北京邮电大学,新生自带党团组织关系。党员须转组织关系,预备党员涉及转正的务必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党员档案材料。北京市属单位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基层单位党委开出,台头写“北京邮电大学党委组织部”;外省市和中央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经过(区、县、市)委组织部、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门开出,台头写“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请在入学后统一交班级党支部书记,迎新期间不收取。团员需在原单位办理团关系转出手续,即在团员证上盖转出章。

三、申请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开具【村---乡(镇)】或【居委会——街道】二级困难证明,入学后集中组织办理助学贷款。

四、户口迁移: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证(天津籍含市内六区及郊县生源不迁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及籍贯必须准确,至少到市一级。迁出地址必须详细准确。迁移证右上角贴本人一寸近期免冠相片一张,背面贴身份证复印件(注意:迁移证及身份证上的姓名及证件号码必须一致)。户口迁移证需注明迁移地址:

1.食品工程与生物技术学院、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理学院新生户口迁移地址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29号天津科技大学;

2.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包装与印刷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新生户口迁移地址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天津科技大学。

五、其他事项:

1.凡录取为原单位定向的新生及本校应届毕业考取的新生,入学时只办理党、团组织关系,无需迁移户口。在职人员还须携带工资关系转移证明,并注明参加工作时间。

2.报到地点及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未尽事项将写入纸质版《入学须知》,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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