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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泸州中考录取方式调整方案

2014-06-18 

  据泸州市教育局日前发布的《2015年泸州市教育局关于高招考试招生方案调整的意见》可知关于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方式的调整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成绩(分数和等级)为依据,并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严格按照2015年招生录取计划、标准和程序,进行公正、公平的录取。

  (二)体考、实考等级呈现科目作为录取的前置条件,对符合前置条件的学生再按文考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一批招生学校录取实考必须达到B等以上,体考必须达到C等以上;第二批招生学校录取体考、实考都必须达到C等以上。

  (三)定向生的录取

  定向生的录取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在统招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内未录满定向计划时,定向生可降低40分录取,但在志愿填报基础上,必须录满定向招生计划的50%。

  (四)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录取,要求报考学生必须参加升学考试和面试,体考、实考两个项目的等级必须达到C等以上。中职学校市级以上重点专业录取,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划线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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