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考研频道 > 法律硕士 >

2013年刑法学内部基础讲义—法条分析题

2013-02-21 

  法条分析题

  1.《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刑法》第316条第1款:“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刑法》第270条第1款、第3款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4.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试分析条款规定。

  5.《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6.《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7.《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8.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试说明:(1)本条所规定的罪名、罪状的描述类型(2分)

  (2)本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特征(4分)

  (3)本条所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4分)

  9.《刑法》第384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试说明:(1)本条所规定的罪名和罪状的描述类型(2分):(2)本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特征(4分);(3)本条所规定的“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含义(4分)。

  10.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请用犯罪构成理论分析该条确认的犯罪构成。

  (2)该条中“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含义是什么?

  (3)该条中“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含义是什么?

  (4)假如甲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法官却判处甲八年有期徒刑,作出这种判决的依据可能是什么?

  11.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务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务为目的偷盗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试说明:(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的含义应如何理解?

  (2)本条规定中的“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的含义应如何理解?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劫持他人并强迫被劫持人当场交付财物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为什么?

  (4)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抢动婴儿的行为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12.《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试说明:(1)本条规定的罪名和罪状的描述类型

  (2)本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特征

  (3)本条第2款所规定的“犯前款罪,致人重伤”、“致人死亡”的含义

  (4)如果有人为索取赌债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应当如何定罪?

  13.根据《刑法修正案(四)》的修改,《刑法》第399条第1、4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385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试说明:(1)本条规定的罪名和罪状的描述类型

  (2)本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特征

  (3)本条第4款所规定的“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385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的含义。

  14.《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试说明:(1)本条规定的罪名和罪状的描述类型

  (2)本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特征

  (3)本条所规定的“结婚”的含义

  15.刑法第163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试说明:(1)本条规定的罪名和罪状的描述类型

  (2)本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特征

  (3)本条所规定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含义

  16.刑法第19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试说明:(1)本条规定的罪名和罪状的描述类型

  (2)本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特征

  (3)本条所规定的“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的含义

  17.刑法第219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试说明:(1)本条规定的罪名和罪状的描述类型

  (2)本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特征

  (3)本条所规定的“应知”的含义

  (4)如果本条中的“商业秘密”同时也是国家秘密的,应如何定罪

  18.刑法第140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试说明:(1)本条中“以假充真”的含义。

  (2)如果有人在以假充真的产品上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的,应如何处理

  (3)如果有人只生产伪劣产品,但尚未销售即被查获,应如何处理

  (4)如果有人生产、销售假药的,是否构成本罪

  19.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试说明:(1)本条中“胁迫”的含义

  (2)本条中“其他方法”的含义

  (3)如果有人抢劫出租汽车,是否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4)如果有人绑架他人,又强抢被绑架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应如何定罪

  20.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试分析:(1)本条中“当场”的含义

  (2)如果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的,如何处理?

  21.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试说明:(1)本条规定的罪名和罪状的描述类型

  (2)本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特征

  (3)本条所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含义

  22.刑法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试说明:

  (1)本条规定的罪名

  (2)本条规定的特点

  (3)本条所规定的“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含义

  23.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试说明:

  (1)本条中“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含义

  (2)本条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含义

  (3)如果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应如何处理?

  (4)本条中“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的含义。

推荐阅读:

2013年考研复试准备策略专家指导注意事项

2013年考研复试四个切入点要牢抓

2013年考研复试英语口语经典问题总结

读书人网为您最新整理研究生考试信息,敬请查阅,预祝各位考生顺利通过!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