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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会《税法》辅导——税收法律关系知识点

2012-08-24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一章 税法总论 知识点、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三方面 内容
1.权利主体   (1)双主体:
对征税方:税务、海关、财政
对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
(2)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2.权利客体   征税对象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征、纳税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对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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