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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市直机关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2010-12-19 
吉安市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9名市直公务员法实施(参照)单位科级领导干部,报名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21日,笔试时间:2010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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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赣组字[2010]7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9名市直公务员法实施(参照)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读书人整理

  一、公开选拔职位及名额

  1、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主任1名

  2、市招商局宣传调研科科长1名

  3、市委办公室直属科副科长1名

  4、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1名

  5、市委讲师团理论研究室副主任1名

  6、市林业局办公室副主任1名http://www.reader8.com/

  7、市林业局计划财务科副科长1名

  8、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副主任1名

  9、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副科长1名

  二、公开选拔职位基本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必须是市、县(市、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和在管理人员岗位的国家正式干部,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报考正科级职位的,应当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报考副科级职位的,应当任科员3年以上或工作时间满4年。同时,报考人员还应分别符合公开选拔职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见附表1)。

  符合各职位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的现任科级干部可以报考相应职位。

  报考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两岁,任职年限可缩减一年。

  任职时间和年龄计算至2010年11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使用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有其他规定限制不能提任或转任的。

  三、公开选拔工作程序

  1、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到市直招考单位报名(报名地点见附表2)。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提交与报考职位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3张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报名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21日。报名登记表样表在吉安党建网下载(网址:www.jadj.com.cn)。

  2、资格审查

  按照已公布的各职位资格条件,招考单位党组(党委)负责对本单位公选职位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统一报市委公选办复核。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如果某一职位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的人数不足10人,则取消该职位的选拔。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2日内改报其他职位。http://www.reader8.com/

  3、笔试

  笔试、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和相关职位专业知识命题。笔试由市委公选办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间:2010年12月26日,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通知本人。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公开选拔职位名额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面试入闱人员(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并向社会公布面试入闱人员名单。面试由招考单位自行组织,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本人。

  5、确定考察对象

  招考单位将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为总成绩后,按公开选拔职位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对象名单(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如考察出现不合格人员,经报市委公选办同意后,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由市委公选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6、组织考察

  招考单位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具体考察方案。采取发布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

  7、差额票决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考察组意见,招考单位党组(党委)按公选职位名额进行差额票决,然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涉及公务员调任的,须按公务员调任程序办理。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认为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经市委公选办同意,该职位可空缺。任职人选实行任前公示,向社会公布。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原职级安排工作。

  四、组织领导

  市直机关科级干部公开选拔工作在市委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各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http://www.reader8.com/

  五、工作纪律

  公开选拔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杜绝跑关系、打招呼、拉票等不正之风。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公开选拔工作实行阳光操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本公告由市委公选办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6-8217303

  监督电话:0796-12380

  吉安市委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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