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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本溪市卫生系统招聘202名医护人员启事

2010-12-04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3日??(星期五)—6日(星期一)。报名地点:本溪市卫生学校(明山区峪明路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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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市卫生系统所属13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202名医护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读书人整理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本市城区户籍(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不限户籍);http://www.reader8.com/

  (四)2005年(含)以后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二、招聘计划

  详见《2010年本溪市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医护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3日??(星期五)—6日(星期一)

  报名地点:本溪市卫生学校(明山区峪明路228号)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到现场填写《本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用于报名,一份自己保存用于面试前资格审查),携带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照片4张(张贴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上),现场领取准考证。

  现场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低保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及试用期满前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每人限定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相关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招聘计划为1人的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额2倍的,该职位不予招聘;招聘计划为2人以上的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额2倍的,调整该职位招聘计划,公式为:调整后的招聘计划=报考人数÷2,得数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取整数。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将于报名结束后在报名处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http://www.reader8.com/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0年12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准考证号:考试前三天查询本溪市人才网(www.bxrc.com.cn)。

  3.笔试内容:《专业知识》,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满分为100分。

  4、12月22日,在本溪市人才网(www.bxrc.com.cn)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审查:12月28-29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报名地点(本溪市卫生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的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将于面试后一周内在本溪人才网公布。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2、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本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1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主择业。

  四、有关政策

  (一)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30日。

  (二)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http://www.reader8.com/

  (三)笔试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标准,按每科50元收取。

  (四)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报名现场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录用流动处2808614

  市卫生局人事科教处3889314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溪市卫生局

  附:2010年本溪市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医护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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