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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2010年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分数核查及资格申请的通知

2010-12-01 
达到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应在12月1日—20日(工作日)亲自来我办(地点:本市崇宁路19号无锡市司法局司法干部培训中心大楼六楼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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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已于11月20日公布。根据上级考试机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读书人整理

  一、应试人员自11月20日上午8时起,可以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声讯电话(16899800)查询本人成绩,但以我办寄发的“成绩通知单”上的成绩为有效成绩,请注意查收并妥善保管。

  二、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三、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在12月4日(工作日)前来我办申请核查。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申请核查时应提交:1、本人准考证及其复印件1份;2、本人申请核查的书面申请,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号、申请核查事项和理由。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我办不再受理。

  四、达到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应在12月1日—20日(工作日)亲自来我办(地点:本市崇宁路19号无锡市司法局司法干部培训中心大楼六楼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事宜,逾期视为放弃资格申请。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现场审查后领取)一式三份,并提交下列材料:http://www.reader8.com/

  (一)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需留存的请自行复印);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四)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蓝底证件照片4张(不得着制式服装)。

  五、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并在我市报考的应试人员,应于12月1日至12月7日(工作日)内,持身份证、准考证(主、副证)及成绩通知书,到我办办理本人报名资料调转至户籍所在地的确认手续,然后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

  六、在我市应试的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我办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510—82731801,0510—82724061。

  201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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