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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贵州省从基层遴选选调生到省直机关工作简章

2010-10-21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10月20日至25日(工作日的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星期六、星期天的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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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优秀人才到基层和生产一线去、各级党政机关干部从基层和生产一线来的良性互动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工作需要,现从基层公开遴选部分选调生到省直机关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选调生遴选到省直机关。

  二、遴选计划和职位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选调生42名,全部为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职位

  详见《贵州省2010年从基层公开遴选部分选调生到省直机关工作职位表》(附件1)。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2008年以前(含2008年)由****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到基层工作,目前仍在市(州、地)级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仍纳入选调生队伍管理的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遴选到团省委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从录用为选调生后到报名时,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试用期除外);

  6、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在《贵州日报》、贵州省委组织部互联网站、贵州人事人才网等媒体和网站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10月20日至25日(工作日的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星期六、星期天的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各遴选单位。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所在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选调生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在市(州、地)级机关工作的,提交市(州、地)党委组织部出具的选调生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均为原件);

  (4)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

  (5)近期同底两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考者要如实填写《贵州省2010年从基层公开遴选部分选调生到省直机关工作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每人限报1个职位。

  4、资格审查

  各遴选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各遴选单位负责将遴选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汇总。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5: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该职位遴选人数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减少遴选人数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调整;取消遴选计划的,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基本知识素养以及拟报职位所需的基本知识等。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由各遴选单位聘请相关专家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务工作。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根据各职位计划遴选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四)体检

  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遴选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各职位计划遴选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0]81号)的要求,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考察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各遴选单位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分别在贵州省委组织部互联网站、贵州人事人才网及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各遴选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商各遴选单位确定。

  咨询电话:

  贵州省直机关工委:0851-5891612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机关:0851-6890054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0851-6892874

  贵州省教育厅:0851-5286221

  贵州省商务厅:0851-8665175

  贵州老年大学:0851-6610469

  共青团贵州省委:0851-5521258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0851-5892549

  附件:

  1、贵州省2010年从基层公开遴选部分选调生到省直机关工作职位表

  2、贵州省2010年从基层公开遴选部分选调生到省直机关工作报名表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公务员局

  201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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