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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2010年党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0-09-10 
报名时间:9月23日—9月27日。报名地点:报考市委党校教师职位的,在晋中市委党校集贤堂一楼报名报考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职位的,在各县(区、市)政法委政治部和开发区综治办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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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今年将面向社会招聘64名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名额

  这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64名。招聘职位均为全额事业。其中:市委党校教师15名;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49名。

  (二)报考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报考市委党校教师职位的,不限户籍;报考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职位的,限晋中市户籍(包括毕业生生源,不含中小学教师)。

  3、报考市委党校教师职位的,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1992年7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职位的,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1992年7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已经在综治工作岗位上工作的,经单位证明,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市委党校教师职位的,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报考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职位的,前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正在处罚期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9月23日—9月27日。

  2、报名地点:报考市委党校教师职位的,在晋中市委党校集贤堂一楼报名;报考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职位的,在各县(区、市)政法委政治部和开发区综治办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按照招聘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职位分别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可报考本县(区、市)招聘乡镇(街道、管委会)的职位,也可报考本市范围内其它县(区、市)招聘乡镇(街道、管委会)的职位;报考本县(区、市)招聘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职位的,在本县(区、市)报名;报考本市范围内其它县(区、市)招聘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职位的,到相应的县(区、市)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因故未领取毕业证的,需提供毕业院校证明和成绩单)、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白色同底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报考综治专职干部职位的,要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经初审合格后,交考务费100元,并填写《晋中市党群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报考人员于10月13日持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招聘各个环节,考生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报考市委党校教师职位的,报名人数与实际聘用人数的比例不少于3∶1;报考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实际聘用人数的比例不少于5∶1。报考综治专职干部职位的,开考比例以招聘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职位为单位计算;报考市委党校教师职位的,开考比例以报考职位类别为单位计算,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聘用职位。报名结束后,市招聘领导组将根据报考情况确定是否减少职位,如有减少职位情况,招聘领导组将通过《晋中日报》和晋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jz.gov.cn)向社会发布公告。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它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如考生不愿改报,由考试机构全额退付考生报考费用。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

  笔试时间定于10月17日。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30—17:00申论

  笔试地点:晋中市榆次区(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即: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笔试结束后,计算出笔试成绩并排名。

  根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干部的工作方案》(晋办发[2006]14号)和《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和扶贫工作,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的通知》(晋人字[2006]99号)文件精神,凡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的考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中加5分,即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申论成绩+5分)×50%。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由县(区、市)委组织部出具的在岗、服务期满证明和考核合格证明(加盖公章)。

  (二)面试

  以笔试成绩的高低,按照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考市委党校教师职位的,分别以报考职位类别为单位排名;报考综治专职干部职位的,分别以招聘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职位为单位排名。

  面试试题根据党校教师和综治专职干部的职位特点分别设置。面试时,报考市委党校教师职位的,按报考职位类别为单位进行面试;报考综治专职干部职位的,按招聘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职位为单位进行面试。

  四、考察和体检 来源:高校人才网

  1、确定考察对象。以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然后以总成绩的高低,按实际聘用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招聘领导组统一安排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历史情况等,重点审查其现实表现。考察中要对入闱人选的出生时间、学历、学位以及户籍等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审核人事档案,发现证件系伪造或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相符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体检。体检由市招聘领导组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要求的标准和项目进行。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人选按照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初步提出拟聘用人选。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提出聘用人选的初步意见,提交招聘领导组讨论通过。

  五、公示、聘用

  经考察、复审、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的人员统一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者,提交招聘领导组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公示期间经反映有重大问题且线索明确的,由市招聘领导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查证,确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市招聘领导组研究,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取消聘用资格。

  附: 1、市委党校教师招聘简章(共15名)2、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招聘简章(共49名).xls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咨询电话:

  市委党校0354-2664549

  榆次区政法委0354-3368042

  太谷县政法委0354-6223023

  祁县政法委0354-5222836

  平遥县政法委0354-5624263

  介休市政法委0354-7222541

  灵石县政法委0354-7623536

  寿阳县政法委0354-4622507

  左权县政法委0354-8630702

  和顺县政法委0354-8130561

  昔阳县政法委0354-4123134

  榆社县政法委0354-6622275

  开发区综治办0354-3368663

  晋中市2010年党群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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