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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分配”土地收益能否真正还利于民

2009-01-03 
备受关注的土地出让金重分方案终于初见端倪。

备受关注的土地出让金重分方案终于初见端倪。

  据国土资源部人士透露,即将正式推行的《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规定,建设用地出让涉及的“两税一费”———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标准将大幅提高,同时,土地出让金将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并接受地方人大的监督。
  较长一段时期以来,许多地方政府无法遏制“以地生财”的冲动,随着大量土地被征用,出现了广大的失地农民,他们失去赖以生存的家园,却未能获得足够的生活补偿,成为失地又失业的弱势群体;而土地价格上扬,房价急剧攀升,又造成大量望房兴叹者与喘息急促的“房奴”。从某种意义上说,土地就是让他们负载沉重的一个“多米诺”之源。
  无疑,对土地收益进行“重新分配”,意味着对旧有分配格局的调整,那么,这样的调整对失地农民与广大购房者而言又会有着怎样的影响呢?
  公众对土地收益重新分配的最大期待,就在于这个土地收益的重新分配方案,能不能最大程度地实现对失地农民的补偿,能不能遏制房价的上涨,从而实现城乡居民的双赢。这或许也应成为界定这个方案是否具备足够公平价值的标准之一。因为只有这个土地收益重新分配的方案能够真正实现还利于民,一些地方政府、开发商才不会成为土地出让的既得利益者,种种土地违法行为才会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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