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建筑工程 > 注册质量工程师 > 复习指导 >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第四章---2节

2008-10-05 
第二节 质量检验机构 一、质量检验机构的基本知识 (一)质量检验机构的主要工作范围产品生产者为 ...

第二节 质量检验机构

一、质量检验机构的基本知识

(一)质量检验机构的主要工作范围产品生产者为确保产品质量,必须对产品及形成过程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包括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此,要设立评定质量的专门机构(大、中型生产单位)或专(兼)职人员(小型生产单位),即质量检验机构或专(兼)职检验人员(本教材主要讲质量检验机构)。
设立质量检验机构,确定其主要工作范围要考虑检验的基本功能,组织中其他机构的设置及和检验机构的接口。
质量检验部门的主要工作范围是:
1.宣传贯彻产品质量法律、法规
组织内的质量检验部门是既代表产品生产者,又代表顾客和国家对产品进行检验、对质量进行监督的技术部门。为搞好质量检验工作,质量检验部门中的每个人员既要自己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还要广泛宣传和认真贯彻执行才能做到既对企业负责,又要对顾客、消费者和国家负责。
2.编制和控制质量检验程序文件
质量检验程序文件是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检验程序文件是组织的质量检验部门在执行检验工作时必须遵循的规范或准则。
检验程序文件的内容,就是将组织中质量检验工作要做哪些工作,有哪些具体要求或规定,系统地写成程序文件,人们通常称为质量检验的管理标准、工作标准或管理制度。
检验程序文件的编制,一般应由质量检验部门起草,质量管理部门协调,经最高管理层批准后纳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在实施过程中保持文件的现行有效。
3.质量检验用文件的准备和管理
质量检验用文件是进行质量检验工作的依据。
为了开展质量检验工作,质量检验部门必须备齐下面现行的、有效的质量检验用文件:
(1)设计部门提供的文件
①产品技术标准;
②产品图样(成套的);
③产品制造与验收技术条件;
④关键件与易损件清单;
⑤产品使用说明书;
⑥产品装箱单中有关备品品种与数量清单等。
(2)工艺部门提供的文件
①工艺规程;
②检验规程;
③工艺装备图样;
④工序控制点的有关文件等。
(3)销售部门提供的文件
①产品订货合同中有关技术与质量要求;
②顾客特殊要求等。
(4)标准化部门提供的文件
①有关的国家标准;
②有关的行业标准;
③有关的企业标准;
④有关标准化方面的资料等。
根据产品生产的不同阶段,配齐不同的质量检验用文件。例如,产品试制阶段,应配齐试制用产品图样、有关技术标准;成批生产阶段,应配齐正式投产用产品图样、产品技术标准、工艺规程及有关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等。
当对设计文件或工艺文件进行修改时,应及时对质量检验部门使用的设计文件或工艺文件一并进行修改,以保证质量检验部门使用的各类质量检验用的文件长期处于有效的并符合"完整、正确、齐全和统一"的要求,确保质量检验依据的正确。
4.产品形成全过程的质量检验
产品生产者设置质量检验部门的目的就是对产品进行质量"把关"。质量检验部门按照程序文件规定和检验作业指导书规定的具体方法对产品和产品形成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把关"是其最基本的工作任务。它是通过在组织内部设置的理化室、计量室,在产品形成过程的各阶段过程控制点设置检验站等检验实体履行质量检验职责实现对日常生产全过程的产品检验。确保最终产品质量符合技术文件规定要求,确保不合格品不转序、不放行、不交付并实行有效隔离。
5.检测设备的配置和管理
产品生产者对检验和试验所需的检测、计量器具、测试仪器设备和各种专用量、检具等,正确使用和严格管理是确保质量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的基本条件。检验部门应会同设计部门、工艺部门等按照产品或零部件的技术要求研究确定、合理配置精度适宜的计量器具和测试、试验设备,工艺过程各工序的质量控制所用检验量器具和测试仪器设备一般由工艺部门编制工艺规程时确定。检验部门应组织质量检验有关人员学习,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对检验用的计量器具、测试设备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并妥善管理,确保量值准确可靠。
(二)质量检验机构的权限和责任
1.质量检验机构的权限
为了开展好质量检验工作,实现质量职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生产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赋予质量检验部门必要的权限,其中主要有:
(1)有权在生产组织内认真贯彻产品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执行检验标准或有关技术标准。
(2)按照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有权判定产品或零部件合格与否。
(3)对购人的形成产品用的各种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配套产品,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确定合格与否。
(4)交检的零部件或产品,由于缺少标准或相应的技术文件,有权拒绝接收检查。
(5)对产品或零部件的材料代用有权参与研究和审批。
(6)对于忽视产品质量,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等行为,有权制止、限期改正,视其情节建议给予责任者相应处分。
(7)对产品质量事故,有权追查产生的原因,找出责任者,视其情节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
(8)对产品形成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不合格品,有权如实进行统计与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有关责任部门提出改进措施。
2.质量检验机构的责任
(1)对由于未认真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执行技术标准或规定不认真、不严格,致使产品质量低劣和出现产品质量事故负责。
(2)在产品形成过程中由于错检,漏检或误检而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负责。
(3)对由于组织管理不善,在生产中造成压检,影响生产进度负责。
(4)对由于未执行首件检验和及时进行流动检验,造成成批质量事故负责。
(5)对不合格品管理不善,废品末按要求及时隔离存放,给生产造成混乱和影响产品质量负责。
(6)对统计上报的质量报表、质量信息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7)对在产品形成中发现的忽视产品质量的行为或质量事故,不反映、不上报,甚至参与弄虚作假,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负责。
(8)对经检验明知质量不合格,还签发检验合格证书负责。
(三)质量检验机构的设置
1.设置质量检验部门的必要性
(1)检验部门的设置,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
由于生产能力的扩大、科学技术的发展、工艺水平的不断提高、产品制作的精密化和结构性能复杂化、产品品种和规格多样化等原因,产品质量检验逐步成为一门专业技术,配备专门的检测器具和设备,需要专门的知识和操作技术,这些都需要由具有一定水平的专业人员来承担,并需要由专职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
(2)检验部门的设置,是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的需要。
随着社会化大生产,企业规模的扩大,实行科学合理的分工,以提高生产效率,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降低成本。这就要求质量检验工作从生产作业的劳动组织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检验部门。 (3)检验机构的设置,是企业建立正常生产秩序,确保产品质量的需要。
由于产品往往涉及多学科多专业,结构日趋复杂,生产作业人员和作业的指挥人员、管理人员,由于受分工精细和多工序等原因,对产品结构和工艺流程难于系统地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对建立正常生产秩序和组织稳定生产,都有一定的难度,需要有专职的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从事生产环节及各工序和成品的质量把关验收,这样就稳定了正常生产秩序,同时也确保了产品质量。
(4)检验机构的设置,向顾客和社会提供产品质量保证和承担质量责任。
质量保证活动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向顾客向社会提供一系列足以证明产品质量水平的客观证据,这些证据资料的收集、记录、整理和出证,都需由质量检验部门的专职人员来完成。
因此,产品生产者为了建立正常生产秩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确保产品质量和向顾客、向社会实现质量保证等的需要,必须设置独立行使职权的质量检验机构。
2.质量检验部门的性质
(1)产品生产者的质量检验部门,是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是独立行使检验职权的技术职能部门。
(2)在组织内部,它将按标准、按工艺、按合同等的规定要求,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在产品形成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把关;而对组织外部,它代表组织向顾客、向社会提供产品质量合格的证据。质量检验部门职能的两重性,使它在生产组织中处于特殊的公正性质。
3.质量检验部门的地位
(1)在组织的内部组织结构中的地位
质量检验部门在组织的内部组织结构中的地位,主要体现在:
①质量检验部门是由组织的最高管理层直接领导,并授权独立行使检验职权;
②质量检验部门是组织中质量把关的重要部门,它直接掌握整个组织产品实现的质量情况最及时、最全面,对产品能否全面达到标准要求负有重要责任的部门。
因此,质量检验部门在质量管理体系的组织结构中处于既不能缺少,又不能削弱的重要地位。在各生产、业务部门中,就行使检验职权来讲,它是惟一独立行使检验职能的部门,它在执行质量标准,判定检验结果时,不受生产组织内外部任何方面的干扰。
(2)在组织外部的地位
由于质量检验部门的性质具有两重性,它代表生产组织向顾客、向消费者、向社会提供产品质量证据,实现质量保证,是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部门。它的工作受到法律的保护,受到社会广大消费者和顾客的尊重。因此,任何干扰和阻止检验人员独立行使职权,打骂或破坏检验人员行使职责的行为都是违法的,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4.质量检验机构设置的基本要求
目前,生产组织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加强和完善质量检验机构,在产品形成的全过程严格实行质量检验,实现检验的鉴别、把关、预防和报告四项功能,已经是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衡量一个生产组织的质量检验机构是否健全和有效,检验机构的设置是否合理,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专职检验机构应在最高管理层直接领导下。最高管理者应支持与保证检验机构能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并为检验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与工作条件,使检验工作有序地进行。质量检验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应按德、才兼备的标准要求配备、衡量与考核。
(2)明确职能与职责,确定其工作范围。专职检验机构必须明确四项基本职能、权限和应负的责任,确定其工作范围,建立起质量检验机构的职责条例。
(3)科学合理地搞好检验机构内部设置,建立完善的检验工作体系。根据开展检验工作的需要,配备符合要求的各专业质量检验人员。
(4)制定和完善质量检验的工作程序,作为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支持性文件。为了确保质量检验工作按要求有秩序的进行,应建立和不断完善质量检验方面的程序文件或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5)配备能满足开展质量检验所需的计量器具,测试、试验设备及有关物质资源。
产品生产者有权根据本生产组织的实际情况和确保产品质量的需要,决定检验机构的设置方式,合理地设置检验机构的内部组织。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国内外的经验和大量的事实告诫我们,一个生产组织的质量检验的职能不能削弱,检验机构应保持其独立性,不能撤消或与其他部门随意合并,检验人员不能下放,也不能搞质量指标承包或与生产指标挂钩。任何削弱检验把关的做法都是不符合保证与提高产品质量要求的,不利于产品生产者自身的生存与发展。
5.质量检验机构设置示例
由于各行业特点,生产组织的规模、产品结构以及生产经营方式的不同,其质量检验机构的设置也不相同,一般有以下两种类型。
(1)集中管理型质量检验机构生产组织的质量检验机构在最高管理层直接领导下,全部专职检验人员统归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人管理,负责从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配套产品购人开始到整个产品形成过程完成的质量检验工作。
集中管理的质量检验机构内部设置,还有两种形式:
①按职能划分
集中管理型质量检验机构的内部设置,按职能划分为:进货检验站、工序检验站、成品检验站及理化室、计量室等,见图4.2-2所示。
②按产品划分
集中管理型质量检验机构的内部设置,根据生产组织设置独立交付产品的封闭车间或分厂,检验机构的设置则按产品划分内部机构,例如:进货检验站、甲产品检验站、乙产品检验站、丙产品检验站、理化室、计量室等,见图4.2-3所示。
(2)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质量检验机构
这种类型的质量检验的工作范围,是负责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配套产品的进货检验;零、部件的完工检验;成品性能检验;产品交付包装检验;理化室、计量室等的检验人员由检验部门直接管理,而中间工序的质量检验人员,行政上受车间管理,而其质量检验业务工作接受质量检验部门的指导。
(3)集中管理型、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两种类型质量检验机构的比较:
①集中管理型质量检验机构的优缺点
优点:
a)有利于质量把关。在集中管理下的质量检验机构,产品质量合格与否的决策权集中,有利于把住质量关。
b)判断质量问题不受干扰。质量检验人员在判断产品质量问题时,可以不受完成生产任务与否的影响。
c)有利于质量检验系统的统一性和协调性。由于检验人员集中统一管理,能保证整个产品形成过程执行各类标准的一致性和检验要求的协调性和统一性。
d)有利于检验人员技术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检验人员集中统一管理,便于进行培训教育和业务交流,有利于质量检验人员技术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
缺点:
a)易形成"检验把关"、"生产闯关"的状态。
b)易发生一些矛盾或冲突。某些忽视产品质量的生产管理人员或作业人员,常常把专职检验人员严格执行标准看成是妨碍生产任务完成的阻力,往往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工、检之间发生矛盾或冲突。 ②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类型检验机构的优缺点优点:
a)从理论上讲,加重了生产车间管理者的质量责任,有利于调动车间各类人员确保产品质量的积极性。
b)检验人员受车间管理,感到自己是生产车间的组成部分,有利于配合生产,搞好工检关系。
缺点:
a)对产品质量的决策权力分散,处理产品质量问题易缺乏全面、系统的分析与考虑。
b)不利于质量检验工作的协调性与统一性。
c)检验人员归车间管理,受完成任务和奖励等因素的影响,难于全面实现质量检验的四项基本职能。
d)不利于质量检验人员技术业务素质的提高。



二、实验室的基本知识

(一)实验室的基本任务和工作准则
1.实验室的基本任务
实验室是组织中负责质量检验工作的专门技术机构,承担着各种检验测试任务。它是组织质量工作、质量控制、质量改进的重要技术手段,是重要的质量信息源。其基本任务是:
(1)快速、准确的完成各项质量检验测试工作;出具检测数据(报告)。
(2)负责对购入的原材料、元器件、协作件、配套产品等物品,依据技术标准、合同和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进货验收检验。
(3)负责对产品形成过程中,需在实验室进行检验测试的半成品、零部件的质量控制和产成品交付前的质量把关检验。
(4)负责产品的型式试验(例行试验)、可靠性试验和耐久试验。
(5)承担或参与产品质量问题的原因分析和技术验证工作。
(6)承担产品质量改进和新产品研制开发工作中的检验测试工作。
(7)及时反馈和报告产品质量信息,为纠正和预防质量问题,提出意见。
2.实验室的基本工作准则
由于实验室是生产组织进行质量把关的主要技术手段,是为质量控制、质量评价、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等项工作提供技术依据的重要的技术机构,其工作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产品信誉和组织自身的发展。只有为各项检验任务提供正确的、可靠的检测结果,才可能对质量作出正确的判断和结论,反之亦然。因此,实验室最基本的工作准则,应该是坚持公正性、科学性、及时性,做好检验测试工作。
(1)公正性。就是实验室的全体人员都能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原则,认真按照检验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行事。在检测工作中,不受来自各个方面的干扰和影响,能独立的公正的做出判断,始终以客观的科学的检测数据说话。
(2)科学性。就是实验室应具有同检测任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人员的素质和数量的配备能满足检测工作任务的需要。检测仪器设备和试验环境条件符合检测的技术要求。对检测全过程可能影响检测工作质量的各个要素,都实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能够持续稳定地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结果。
(3)及时性。就是实验室的检测服务要快速及时。为了做到及时性,就要精心安排,严格执行检测计划,做好检测过程各项准备工作,使检测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试样的制备,仪器设备的校准,环境技术条件的监控,人员的培训以及规范操作等都应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正常地进行。检测过程不出和少出现差错、误时、仪器设备故障等影响检测顺利进行的现象,以保证检测工作的及时性。
(二)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包括:
1.明确质量形成过程
实验室是专门从事检验测试工作的实体。实验室工作的最终成果是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就是实验室的产品,同样有一个质量形成过程。为了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以确保检测报告的质量,就必须明确它的质量形成过程和过程的各个阶段可能影响检测报告质量的各项因素。从而对这些因素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管理和控制,使其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以保证最终产品--检测报告的质量。由于生产组织的性质不同,产品特性不同,实验室的工作任务不同,因而,其质量形成过程也不尽相同。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时,应根据本实验室的工作特点,进行分析研究,以明确其质量形成过程及涉及的要素。比较典型的质量形成过程,大体上包括以下各阶段。
(1)明确检测依据。接受某项检测任务,首先要明确检测依据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熟悉和正确掌握它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条件。必要时,在完全理解检测依据的基础上,编制便于操作的具体的检测程序和方法。以防止在掌握检测依据上出现偏差,保证具体操作上的一致性,避免发生质量问题。
(2)样品的抽取。为了使抽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且真实完整,应制定合理的随机抽样方案,明确抽样、封样、记录、取送方式等各项质量要求或严格按检验规程规定进行抽样工作。
(3)样品的管理和试样的制备。为了保证样品的完好,不污染、不损坏、不变质,符合检测技术要求,应编制样品的交接、保管、使用、处置的质量控制措施。需要制备试样时,还应制定制备程序和方法,对制样的工具、模具等也应进行质量控制。
(4)外部供应的物品。对检测工作需用的从外部购进的材料、药品、试剂、器件等物品。应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和进行验收的质量控制措施。
(5)环境条件。应有满足符合技术要求的工作环境,并有必要的监控环境技术参数的技术措施。
(6)检测操作。检验人员要依据技术标准和检验规范规定的方法,正确、规范的进行检测操作,及时准确的记录和采集检测数据。
(7)计算和数据处理。依据检验规范的有关规定,对检测数值进行正确的计算和数据处理,并经过校对验证,以确保结果正确无误。
(8)检测报告的编制和审定。检测报告的内容应完整,填写应规范、正确、清晰、判定准确,并严格执行校核、审批程序。
分析检测质量形成过程,准确的找出可能影响检测工作质量的各项因素,使其持续的处于受控状态。这是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项基本要求。一个完善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应能实现纠正和预防质量问题的发生,即使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也能及时发现,迅速予以纠正和改进。
2.配备必要的人员和物质资源
在明确质量形成过程中应开展的质量活动的基础上,为使质量管理体系能有效的运行,应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各类人员和物质资源。
(1)配备包括管理人员、执行人员、监督人员的各类人员。这些人员应具有同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能力、经验和技能,规定有明确的质量职责、权限和彼此的相互关系。
(2)配备物质资源包括仪器设备、工作场所、环境设施、技术控制手段和其他检测装置等。资源的配置应满足工作任务的需要和检测技术规范的技术要求。仪器设备的功能和准确度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环境条件和监控设施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3.形成检测有关的程序文件
(1)程序文件是规定检测活动和检测过程的途径,是为控制可能影响质量的各项因素而制定的文件。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是通过贯彻实施程序文件实现的,因而制定好程序文件是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
(2)程序文件应做到全面、适用、可操作。其内容通常包括:开展某项质量活动的目的和范围;对检验要做什么;由谁来做;如何做;如何控制;使用的设备和文件等做出具体的规定。
(3)编制程序文件时应参照gb/t 15481一200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国家标准和结合本生产组织实验室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实际需要而定。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编制的程序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适用,可操作进行评审,提出意见,经修改、审核后正式批准、颁布执行。
(4)应制定的程序文件一般包括:各类人员的质量责任制、检测工作程序、样品质量控制、技术文件控制、仪器设备质量控制、环境条件控制、外购检验用品质量控制、分包检测的控制、记录和报告、质量申诉处理等。
(三)样品质量控制
1.样品的抽取
样品是实验室检测工作的对象,需要抽样时,抽取样品是检测工作过程的首要环节,是一项很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抽取的样品应做到真实、完整、具有代表性。
(1)规定具体的抽样方案。按照抽取的样品类别,分别编制各类样品的随机抽样方案。在技术标准中抽样方案已有具体规定的,则按照标准中的规定执行;技术标准没有规定抽样方案的,则应针对抽取样品的具体情况,参照国家有关的抽样检验标准研究确定可操作的具体抽样方案,纳入检验规程或作业指导文件。
(2)认真做好抽样工作记录。抽样记录是检测工作的原始凭证之一,是检测和溯源的依据。重要的是抽样人员应认真执行规定的抽样方案和随机抽样方法,封样应做到牢固、有效,并如实记载样品抽取的情况:样品情况、抽样方案、封样情况、抽样和被抽样双方人员签名等,按照抽样记录单的内容,认真填写做到完整、真实、准确。
2.样品管理
实验室应对样品的接收、保管、领用、传递、处理等过程进行严格管理,以确保样品不污染,不损坏、不变质,保持完好的原始状态。
(1)样品接收。应有人负责样品接收检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接收时要检查样品是否符合抽样记录单上的记载,如,样品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包装;封样状况和样品是否完好等。接收人员应记录检查情况并签字。
(2)样品保管应分类存放,账物相符。为防止混淆误用,样品应附有标识。标识可分为待检、在检、已检等。
(3)复验用的备用样品,应妥善保存并做好标识和记录。
(4)样品存放场所应保持清洁,摆放整齐有序,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等)应符合有关的技术要求。
(5)样品应规定保存期限,以及保存期满后的处理程序。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污染环境的样品的处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
(6)样品的领用和退回,应办理交接手续,做好清点核实工作,交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字。
(四)检测工作的质量控制
1.检测的准备
(1)检测之前,应检查样品或试样(件)的技术状态是否完好;
(2)检测用仪器设备的功能和准确度是否符合要求;使用状态是否符合检定和校准状态;
(3)环境技术条件是否满足检测的技术要求。
(4)样品、仪器设备及环境状态的检查结果应如实记录。
2.检测操作和记录
(1)检测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测程序和检验规程进行检测操作。
(2)做好检测原始记录。当检测由一人读数一人记录时,记录人员要复念一遍所记的数字,以避免数字传递发生差错。
(3)在检测中,出现靠近合格界限的边缘数据时,须进行必要的重复检测,以验证检测的准确性。
(4)检测结束,应对仪器设备的技术状态和环境技术条件进行检查,看其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如出现异常,应查明原因,并对检测结果的可靠性进行验证。
3.异常情况的处理
(1)检测数据发生散布异常时,应查清原因,纠正后,方可继续检测。
(2)因外界干扰(如停电、停水等)影响检测结果时,检测人员应中止检测、待排除干扰后,重新检测,原检测数据失效,并记录干扰情况。
(3)因仪器设备出现故障而中断检测时,原检测数据失效。故障排除后,经校准合格,力可重新检测。
(4)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样品或试样(件)损坏、变质、污染,无法得出正确的检测数据时检测失效,应改用备用样品或者重新抽取样品重新进行检测。以后者的检测数据为准,不得将前后二者的检测数据拼凑在一起。
4.使用计算机检测的控制
使用计算机采集、处理、运算、记录、报告、贮存检测数据时,应进行必要的质量控制,以保证检测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1)计算机的操作应实行专人负责制,未经批准不得交叉使用。
(2)计算机软盘应建账,专人负责,妥善管理。禁止非授权人接触,以防止对检测数据的人为修改。
(3)首次使用计算机检测和数据处理,应验证计算机检测结果的正确性,可能时通过人工计算等其他方法进行比对。
(4)计算机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并在检测记录中注明。
(5)计算机打印的原始记录应有检测人员签字。对多页原始记录应加盖骑缝章保存,以防止随意更改储存的数据,便于区别原始数据和二次调出的数据是否一致。
(五)检测记录和报告
1.检测记录的基本要求
检测原始记录是检测数据和结果的书面载体,是表明产品质量的客观证据,是分析质量问题、溯源历史情况的依据,是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重要依据。因而检测记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应加强对检测记录的质量控制。对检测记录的格式、标识、填记、校核、更改、存档等应有具体的规定。
(1)检测记录应做到:如实、准确、完整、清晰。记录的项目应完整,空白项应划上斜线。
(2)检测记录的格式和内容,应根据不同的检测对象不同的要求,合理编制。一般包括:
①检测的样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样品编号。
②检测的技术依据。
③主要仪器设备、环境技术条件(如温度、湿度值)。
④检测项目、技术要求的规定值,检验和测试的实测值。
⑤必要的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
⑥在检测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和处理记录。
⑦检测的时间、检测人和校核人签名。
⑧检测记录的页数和页次。
(3)检测记录发生记错数字时,应及时更正。更改的方法应采取"杠改"的办法,即在错误的数字上划一水平线,将正确的数字填写在其上方或下方,加盖更改人的印章。更改只能由检测记录人进行,他人不得代替更改。不允许用铅笔记录,也不允许用涂改液更改。
(4)检测记录应由检测人和校核人本人签名,以示对记录负责。
(5)数据处理应符合误差分析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2.检测报告的基本要求
检测报告是实验室的工作成果,检测报告的质量是检测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检测报告应做到:完整、准确、清晰、结论正确,易于理解。
(1)检测报告的格式应统一。其内容依据检测的要求,包括检测结果相关的、必须的全部信息。如,检测报告的标识、编号,样品状况,检测依据,检测的日期和场所,各项检测项目和检测数据,检测环境条件,检测结果的判定,报告的编制、审核、批准人等。
(2)检测报告的编制和审批。检测报告通常是由检测人编制,经审核人员审核后,由实验室技术负责人批准。
①编制人员根据检测记录和编制检测报告的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应做到填写的项目齐全、准确、判定结论正确。
②校核人员检查检测报告填写的内容是否与检测记录相符,数据运算是否正确,检测的依据是否适用有效,环境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判定的结论是否正确。
③批准。对检测报告依据、判定结论的正确性进行核定后,予以批准。
④校核人、批准人发现报告有错误时,应通知报告的编制人员复查更正,更正后要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3)检测报告中,如有分包给外部实验室进行的检测项目,其检测结果应注明分包实验室的名称或加以说明。
(4)检测报告的更改。对已发出的检测报告因故需要修改、更正时,应由原报告编制人员提出更改报告,按规定履行报告的审批手续,经批准将更正后的报告发至原报告的发放范围,同时收回原报告,作废处理。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