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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在职会计硕士招生院校及招生限额

2008-10-04 
单位名称 会计硕士招生限额 北京大学 自定 中国人民大学 自定 清华 ...
单位名称 会计硕士招生限额 北京大学 自定 中国人民大学 自定 清华大学 自定(含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培养) 北京交通大学 50 中央财经大学 65 南开大学 100 天津财经大学 80 东北财经大学 110 吉林大学 50 复旦大学 100 上海交通大学 自定 上海财经大学 210(含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培养) 南京大学 90 厦门大学 145(含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培养) 江西财经大学 50 中国海洋大学 50 武汉大学 6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00 湖南大学 自定 中山大学 105 暨南大学 90 重庆大学 50 西南财经大学 95 西安交通大学 100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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