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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读后感

2015-03-12 
热爱生命,就要学会抗争,并且要敢于胜利!不是吗?活着,就要经历痛苦,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失意和挫折;活着,也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

  篇一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

  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 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

  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

  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但是,这真实吗?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

  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篇二

  生命──一个永恒的话题! 2004年夏季雅典奥运会开幕式及闭幕式创意兼艺术导演帕帕奥安诺,用古希腊“人啊,认识你自己”这句名言,引导人们进入充满寓意的历程。这句话几千年前就刻在古希腊奥林匹斯山上的特尔费神殿里的一块石碑上,并因之诞生了著名的斯芬克斯的故事,故事中有个让人们猜了几千年的谜语。千年的时光滚滚而逝,今天的人类依然没有揭开自我的谜题,这说明人对生命、对自我的探索是永恒的。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调,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

  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求生的欲望,点燃了他的生命之火。不知过了多久,不知走过、爬过多少路途,在同强壮的熊的遭遇中,疲惫不堪的他竟然像个发疯的怪物一样凛然怒吼,硬是吓跑了那高大的熊。他爬着,滚着,无天无日,无时无刻,微弱的生命能量不断从强烈的求生欲望中得到补充,生命之火就这样燃烧着,支撑他同死亡同恐惧斗争。快接近带来生命希望的海滨时,他看到另一个“生物”爬行的轨迹,那正是他的同伴比尔。

  然而,等他终于走近比尔的时候,甩掉他的比尔已经成了猛禽的野餐。他冷笑着接着朝前爬去,他在最后仍然保持着他做人的操守,没有像野兽一样去啃食同类的尸体。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觊觎着对方的生命。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在与同样病弱的野狼的较量、跟踪中,他最终咬死了狼,吮吸了狼血。最后,他爬到海滨,被捕鲸船上的人发现了,他获救了。

  休息天,外面下着雨,沉浸其中,焉能不感到其乐无穷!最打动我的是文中的“他”躺在海岸上等待病狼来舔他,一等就是几天这一个情节。在这个情节里,我感受到了生命悲壮,两个同样虚弱的生命,为了那一线生机,消耗着各自的耐心,渴望生存,到了最后已演变成了拼搏的本能,我体会到了生命的无限伟大,又体会到了生命的无限渺小,但正是渺小与伟大碰击,才演为悲壮。我细细品读小说中大量细腻的心理描写和逼真的细节描写,体会主人公在饥饿与病痛的边缘与环境作斗争的心里变化,感受在生与死的边缘人对于生存的渴望是多么的强烈,以及主人公顽强的求生意志和不屈的抗争精神,认识到“人”的伟大!通过阅读小说,感受生命的伟大和人性的力量,注意力投向心理描写,仔细品读中尝试身临其境或感同身受,在想象体验中作一次心灵之旅,体会主人公在生死边缘顽强抗争的人性力量。

  体会到要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就要学会坚强,学会抗争,并启发通过品味和反思加以实现要在阅读中认识自我、关注自己的情感体验和心灵成长。今天读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我突然觉得豁然开朗了,我明白了,“我”是谁并不重要,就像小说中的“他”是谁并不重要。但是,我们一定要知道,“我”──就是这苍穹中的生命。生命赋予了“我”精神、意志、理想、智慧!我们要珍惜生命、热爱生命!生命,与人类同在,不管我们遇到什么,它都会与我们同在!我想:生命本身就是一种幸福!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热爱生命》这本书值得我们去学习,去感悟!

  这部小说,紧张的故事情节中没有一点作者人为的痕迹,没有多余的议论,它只是清晰地展示了一个人在荒原中历尽艰难的求生过程,不动声色地描绘出了生命的伟岸和强大。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它告诉我们这样一个近乎真理的事实──敬畏我们的生命,相信我们的生命,和我们的生命紧紧相依,和我们的生命结成最紧密的“联盟”,我们就会尽享生命的美丽与神奇、生命的剽悍与强大。

  我常常想起大仲马的一句话,人类的全部幸福就在于希望和等待之中。活着是幸福,希望是幸福,等待是幸福。整个人类社会的一切都是在为了人类的活着和追求幸福而运作,活着和幸福是人类的主题和目的:如果离开了活着和幸福,人类的—切便将失去意义。 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成了一具行尸走肉。热爱生命,就要学会抗争,并且要敢于胜利!不是吗?活着,就要经历痛苦,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失意和挫折;活着,也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

  人生的道路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洒满阳光、铺满鲜花的道路永远只是人生的一种美好祈愿。我们受苦、受累、奋斗、挣扎,我们亦享有诗歌、朝阳、自然和亲情。我们每个人都在崎岖的山路上攀登着,为生活也为生存。生存是人的本能,生活亦是内在自然的愿望,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学会抗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的流程。生命是一切上层建筑和物质世界的基础,因为有了人类生命,才有了思想,才有了希望和追求,才有了这个五彩缤纷,像万花筒一样美好的世界。生命面对时间和空间,正如古人所说“若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若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人生是短暂的,也是永恒的。人世间的生活才是实实在在的,有天伦之趣、朋友之谊、恋人之情,有理想、有美好、有追求、有梦幻,只有在人世间才能创造真正的美好天堂。珍惜生命吧,给人生唱一首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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