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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工商局长关于人才素质培养和管理的述廉报告(2)

2013-06-05 
我始终以“三个代表”为指导,以执政为民为最高标准,紧紧围绕市局提出的“五抓”,全力以赴的开展各项工作。通过不懈的努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工商部门的满意不断上升,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

   2、“12315”行动:
  一年来,在县委政府及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维权护法,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为宗旨,在维护我县市场经济、保护消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定团结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和窗口。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消费环境,化解矛盾保一方稳定,促进盐津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持之以恒,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3.15” 活动期间,据不完全统计,全县设置的宣传咨询服务点18个,县 、乡两级受理投诉6件,现场解决6件,发放宣传资料12000多份,接受咨询500余人次,张贴标语40幅。3.15前后,全县进行市场监督检查10次,查处过期食品400公斤,过期饮料600瓶,劣质籽种160公斤,盗版光盘600张,三无土火炮1500并等假冒伪劣商品,受到了党委、 政府及广大消费者的支持和拥护,增强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和执法活动中,全文宣传了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二是受理投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维权工作不断深化。受理消费者投诉,及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调处消费纠纷,是法律赋予消委的重要职能,是上为政府排忧,下为百姓解难的重要工作。一年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3件,解决率100%,为消费者  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接受来信、来访、咨询500余人次。
  三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全员素质。加强消委队伍的自身建设是搞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一年来,按照中消委“自我认识,自我建设,自我规范,自我提高”的建设目标,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目前有兼职人员5人(公平交易股),理事13人,建立基层分会11个,投诉接待站8个,在全市全面推行会员制,发展会员100人,基层组织机构日趋完善。基层组织的完善、加大使广大消费者更加贴近消费组织,了解掌握消费信息,消费政策。消委工作真正起到了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群众桥梁和纽带作用,起到了“保护神”的作用。
  四是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按照市局和县局安排的2003年“扫黄打非”行动的第1阶段中,对全县所有书刊出售出租、光盘出售出租点进行了拉网式清理,共查获淫秽书刊12本,淫秽光盘83张,盗版光盘600余张。并汇同公安机关对各种娱乐场所、电脑网吧进行了清理整顿。
  4、泰山行动:
  积极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维权反欺诈”、“马力行动”等专项行动,强化市场竞争行为。加强对公用企业和具有独占地位经营主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我局对全县辖区内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进行了认真的排查,公布各中心工商所和分局的举报电话,县局并把公平交易股设立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办公室,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情况纳入每月巡查内容。对2002年在盐津县境内的“安利”产品销售行为涉嫌变相传销进行了严密监控,以巩固“泰山行动”所取得成绩。在深入贯彻执行《开展“维权反欺诈”活动,做好服务消费领域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中,根据我县实际,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检查《营业执照》,认真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共检查餐饮、美容美发行业252户,责令整改48户。二是检查前置审批许可证,主要是对餐饮业《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特种行业许可证》进行检查,共查227户,责令整改38户。三是检查是否有超范围的情况及擅自变更登记的注册事项和重点检查危及人体健康安全的商品和服务,依法规范登记行为。同时,在“马力行动”中,共出动检查人员113人次,车辆21台次,检查加油站13个,其中有资质证和营业执照的9家,无任何证件的4家,对4家无证件的依法进行了取缔。
  5、利剑行动:
  我局在今年利剑行动的开展中,在继续巩固以前的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加强了排查工作力度,坚持市场巡查和排查相结合,充分发挥工商职能,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品牌行动:
  在品牌行动的开展中,出动执法人员23人次,车2辆次,清理检查个体工商户78户,查处一起手机皮套进行商标侵权的案件,案值620元。
  7、净化行动:
  为了规范其汽车市场的经营秩序,我局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先期对盐井镇辖区内的130户营业性客、货机动车个体工商户进行专项清理检查,查处无证经营1户,通过整治行动的开展,稳定了社会经济秩序,预防了因不安全而给社会带来的危害。
  8、卫士行动:
  我局今年的卫士行动在总结去年的基础上查找不足,并结合市局“3.15队伍整训”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完善今年的工作目标,统一了思想、更新了观念,并认真定期组织学习十六大报告,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窗口部门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时限承诺制”,开展创建“满意窗口”、“满意岗位”、“满意公务员”活动,树立工商文明管理,文明执法的形象。
  9、诚信广告行动:
  在诚信行动的广告活动中我局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和严厉、合理的管理手段,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共登记许可发布广告187份,查处违法广告2件,罚没款1700.00元。
  (二)、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也是今年整规工作的重点,我局在1月份以来,首先通过市场登记证的年检工作摸清家底,全县共有市场29个,其中封闭市场7个。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清理各类市场25个,查处盐津县盐井镇坪街个体工商户贺国华生产不合格鲜笋案件1件,案值6400.00元;在清理检查中查处盐津县庙坝乡粮管所开办的消费品综合市场没有办理《市场登记证》擅自开业,经过调查取证后处以罚款500.00元并补办手续。通过专项整治规范了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规范了经济秩序。
  (三)、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为确保学校有一个安定的教学环境,根据市局和县人民政府的安排,我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组,出动执法人员29人次,清理学校周边环境,检查个体工商户81户,取缔无照经营1户,查扣封口机1台。
  (四)、节日市场巡查
  在节日市场的整治中,我局人员为了使全县人民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排除了“非典”的恐惧干扰,出动执法人员55人次,坚持对辖区内8个封闭式市场和13户药品经营门市及医疗单位进行每日巡查,同时抽查餐馆、商场56户,在抽查中1户不亮照经营者已责令整改。同时我局还出动人员15人次,清理检查旅游市场,检查经营单位1户(白水江漂流旅游公司)。
  “中秋”期间,结合实际,我局统一部署,周密安排,拟发盐工商字(2003)29号文件下发各所,要求各工商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机关抽出人员与盐井分局成立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食品有关的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一次普遍排查,严格检查进入市场的食品质量,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过期变质食品的违法经营行为;重点对肉制品、蔬菜、水果、奶、豆制品、水产品、饮料、药品等食品及节日消费品的专项检查。整治中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检查副食店281户,食品加工店14户,未亮照经营者3户,并限期改正;查处1户经营“三无”产品的月饼10多斤,责令当场销毁,检查过期变质食品、饮品35瓶价值500余元。通过这一行动的开展,从而净化市场消费环境,确保盐津人民过上一个祥和、健康的节日。
  9月3日,我执法人员在卫生、防疫部门的配合下,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普洱镇小河街个体工商户李××在家中生产月饼,该生产车间狭小,卫生环境相当恶劣,且物品放置复杂。我执法人员当场扣留封存了近600公斤霉烂变质月饼,3袋掺有颗粒状不明物体的面粉(其中有2袋呈粉黄色颗粒状的变质饼类同其它面粉、月饼馅放在一起),其标值 5000 余元。经查,李××用过期变质月饼掺入面粉进行重新加工制作,其行为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的隐患。
  (五)、农资市场整治
  为维护好我县农资市场,确保春耕生产,我局认真开展了“红盾农资打假护农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4人次,车辆8辆次,查处农资案件8件,案值71691.00元人民币,其中没收并销毁过期变质农药100余件2411公斤,不合格籽种500余斤;共清理和规范违法经营户46户,立案查处9户,收缴强制收购化肥17510公斤。通过整治,切实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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