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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超级签证适用对象将扩展 多次往返有望成常态

2012-04-13 
指引称,“如果签证官能确定申请人是诚实、真确的临时居民(temporary resident),而又不属于不能入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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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超级签证将扩适用对象 多次往返有望成常态

  中新网4月13日电 据加拿大《明报》报道,加拿大发给父母祖父母、十年多次往返的“超级签证”推出后深受欢迎,移民部正将“超级签证”扩充至其它类别的旅客,例如商务旅客。一份内部文件透露,未来这类“长年期多次往返的签证将成为常态”。有经常要往返中加两地的“航天员”对此大表欢迎。

  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透过《信息自由法》取得的一份移民部内部运作指引明确表示:“移民部鼓励增加签发长年期多次往返签证。”指引说,对于经常要往返原居地与加国的旅客们,签证官员应鼓励他们申请多次往返签证,而年期应该与申请人的护照有效期挂钩,最长可以签发十年期的多次往返签证。

  指引称,“如果签证官能确定申请人是诚实、真确的临时居民(temporary resident),而又不属于不能入境者,则签证官应向其签发可以给的最长期(maximum validity)的多次往返签证。”

  指引列出合资格领取长年期多次往返签证的条件:(1)签证官已认识申请人(如透过之前的签证申请);(2)申请人有往返加国的往迹;(3)正等待永久居民申请审核的年长旅客。

  文件又说,长年期多次往返签证目前已在父母、祖父母探亲旅客中实施,现在“应该向其它类别旅客开放,例如商务旅客”。指引进一步透露,移民部正向将“长年期多次往返签证成为常态”的方向迈进,而假如申请个案的条件符合签发长年期多次往返签证、但官员却只发出单次出入签证的话,则“签证官员必须作出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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