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图书频道 > 人文社科 > 哲学 >

正义论

2019-12-06 
《正义论》的三个部分:理论、制度、目的。功利主义在现代道德哲学中占主导地位。其它理论,如直觉主义,没有提供能
商家名称 信用等级 购买信息 订购本书
正义论 去商家看看
正义论 去商家看看

正义论

《正义论》的三个部分:理论、制度、目的。功利主义在现代道德哲学中占主导地位。其它理论,如直觉主义,没有提供能德观,应当以一种更抽象的社会契约论来替代功利主义。其出发点是: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题,人们在达成其它协议之前,首先要就这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的选择的结果。对这种选择的哲学描述只能是:它是相互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的选择。对所选择的原则的直接检验是看按它们安排的社会制度是否符合人们的直沉判断;另一个检验是看它们是否适合人们的目的。

网友对正义论的评论

休谟《人性论。下卷》
洛克《政府论》
伊曼努尔.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必读)
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
杰里米.边沁《道德立法原理导论》(必读)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功利主义》(必读)
西季威克
塔克教授囚徒困境(博弈论)
简单的经济学基础

后续可读
麦金太尔《追寻美德》倒数第三章罗尔斯与诺齐克之间的分析

这本书够厚,本人时间有限,只能速读。全书精华集中于译者前言,有些文字照抄了罗尔斯的论述,但是译者未使用双引号注明。

正义原则有两个,第二个原则之中又有两个原则,共三个原则,分别对应自由、平等、博爱。这些原则是有先后顺序的(即罗尔斯所称的“词典序列”),每一原则优先于后一原则,只有确定或解决前一原则才能继续讨论或实施后一原则,从而避免了同时衡量所有原则的麻烦。发达国家已经基本实现第一个原则(基本的政治、自由权利),现正不断改进和完善第二个原则(社会利益与经济利益,即机会公正、平等,以及关怀最弱势群体)。

功利主义的目的是追求全体社会的最大总利益——个体利益之和构成社会总利益,增加个体利益即是增加社会总利益。罗尔斯的正义原则期望兼顾所有个体,特别是最少受惠者,要给予最大补偿。

功利主义:牺牲小我,完成大我。正义原则:木桶原理,以最少受惠者的正义作为衡量正义与否的标准;如果牺牲小我在所难免,那么必须对小我做出最大补偿。

无知之幕与分蛋糕:甲、乙、丙、丁四人,彼此之间零了解,对已亦是零了解。现在开始分蛋糕,甲作为裁判员持刀切蛋糕,规则是先切者后取,旁者先取,那么,无论甲先切出大份还是先切出小份,自己最后取糕时总会是最小份。为了确保自己所得份额是任何切法中最大的,甲只能均等切出四个份额。无知之幕的好处在于"rest":"自己无法损及他人和自己的利益。洛克在《政府论》(下篇)中曾设想:政府(指三权,非单指行政)公职人员离职或退休后,取消他在职时的福利享受,让他与普通市民同等生活,如果他对卫生、医疗、政治自由、交通不断抱怨,那么他得反问自己在位时为什么不解决上述烦恼。<br /><br />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充满着浓重的抽象、理想、纯粹、假设和平等(甚至是均等)色彩,罗尔斯主张的平等反映出其对最少受惠者的偏好和关注。虽然他的正义理论过于理想化,但是仍不失为一个美好的梦想,因为他确立了一个方向、建立了一个原则,期望人们向着这个梦想一步一步靠近。发达国家正向这个梦想一步一步迈进,宽容、关怀、尊重、帮助,以人为本,司法公正。反观我国……<br /><br />制度正义优先于个人正义。如果制度不正义,那么评价个人不正义,就是避重就轻(制度重,个人轻)、欺软怕硬(个人软,制度硬)、选择性失明(对制度清醒地失明,对个人清醒地可见)。在制度不正义时,向个人提出苛刻的道德要求,无异于迫害。如果对“制度正义优先于个人正义”不理解,那么请回忆我国近些年的社会新闻。<br /><br />“当制度公正时,人们获得一种正义感和极力维护该制度的欲望。”反之,则反之。<br /><br />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即公平,公平意味着公正和平等。“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如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法律或制度,只要不正义,再怎么高效,也必须加以修改或废除。每一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基于自然权利)的不可侵犯性,即使是国家利益、社会总体利益(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也不能侵犯。<br /><br />作为公平的正义,其任务不是寻求最大限度和最大值,那是功利主义的任务。<br /><br />“一部正义的宪法应是一个确保产生正义结果的正义程序。”<br /><br />由自己来确定生活方式和处理问题的欲望是压倒一切的,所以,未自由者“不甘心屈从于痛苦和绝望,向往自由。”已自由者“决不会放弃自由”。<br /><br />“一个人……如果认为军事目的十分可疑,甚至涉及罪恶和不正义,那么他不仅有拒绝的权利,更有拒绝的义务。”罗尔斯的这个观点有些理想化。<br /><br />罗尔斯认为,法院在案件中只拥有形式上的最后决定权,因为“它不能避免强权政治的影响”。举例来说吧,行政当局和立法当局可以联合修改法律或制定新法,迫使法院修改或推翻对先前法律的解释,以致迫使法院服从行政当局和立法当局的意志。所以,罗尔斯认为,“最高的上诉法院不是法院,也不是行政、立法两个机构,而是全体人民。”<br /><br />罗尔斯强调,一个人可能只具有较低的正义感,但是这决不是剥夺他享受正义保障的权利的理由。只要他提供了最低程度的正义,那么他就有权利获得与他人同等的正义保障,即基本自由和权利不与能力挂钩、不与内在价值挂钩、不与善恶观念挂钩、不与提供正义的多少挂钩,只要提供了正义,就应得到正义。"

何怀宏还译过罗尔斯的《正义论》,不知温总理有没读过?
《沉思录》只能让人独善其身,《正义论》才能使为政者重视社会的公平正义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总理,阅读《正义论》,哪怕只读过1遍,也远比读过100遍《沉思录》更有价值。

如果看过上海译文出版的谢延光译本,就知道现在这本书的翻译水平了,强烈希望能再版谢延光翻译的《正义论》。可惜现在只能在孔网找到。不知道社会科学出版社为什么要采用现在的译本,难道是门户之争?但总得为广大莘莘学子着想一下吧,为什么不能哪怕把谢译做个参考呢。

此为新版,盼快点进货

几时有货啊 这本~~

书很厚,但是纸张质量很好,绝对正版。同学说有点看不下去,不过我觉得这种书还是要专门找个时间细细读的。老师极力推荐,应该还不错吧。

肯定是一本好书,但书的纸张质量不是很好

个人观点:内容较深,不适合一般读者闲暇阅读,费脑筋。

送货很及时。很好!服务比上次好。

喜欢正义论请与您的朋友分享,由于版权原因,读书人网不提供图书下载服务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