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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新)

2017-08-20 
《长恨歌》讲述了一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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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新)

《长恨歌》讲述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一枝细腻而绚烂的笔写得哀婉动人,其中交织着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生活在上海弄堂里的女人沉垒了无数理想、幻灭、躁动和怨望,她们对情与爱的追求,她们的成败,在我们眼前依次展开。王安忆看似平淡却幽默冷峻的笔调,在对细小琐碎的生活细节的津津乐道中,展现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被誉为“现代上海史诗”。

网友对长恨歌(新)的评论

本来很喜欢这本书.但正当我看得入迷,突然发现上下文严重脱节.一看书页,发现从76缺到107页.
不满

  我个人关于王安忆最愉快的阅读经历是她关于下放蚌埠的回忆散文《隐居的岁月》,从容不迫,理性,睿智,娓娓道来,大气里透着细腻,全然不同一般的粗砺与矫情。到了《长恨歌》,那种从容不迫依然存在,却过了头,有些熟透了的油滑了,如同梁朝伟的演技,最后你会发现他一直是冷静的、超然的,置身事外的、老练油滑的,因而你无法被他感动。
  《长恨歌》是为上海这座城市作传,这个传是小资产阶级的,是平安里的三小姐,不是闸北区的短裤党,也不是外滩的万国风——直抵这个城市的内心。说起来,茅盾、周而复对于上海是巨细无遗的,白先勇、张爱玲对于上海是贵族情怀的,前者其实是停在表面,后者则深入了底子,只是有些偏狭。王安忆则进入到了“核”——这是个流言的城市,流言里又有些传奇。正是这样,历史的叙事法:历史变成了传奇,传奇最后又成了神话。王安忆说的是个神话,一个城市的流言一样的神话。所以,张爱玲的痕迹是明显的,却显然不是流言加传奇,而有所递进,变成了神话。
  王琦瑶并不是上海任一个弄堂里都可以走出来的,那是脱离群众的,是疏离贵族的,高不成低不就的,只能是市井里的神话。她是所有弄堂的菁华,代表了这个城市神话的精神,一种自我历史化的努力,一种自我安慰的解毒剂,一种面对汹汹潮流的挣扎。逆流而上是谈不上的,只是无可挽回到哀歌,长恨歌。
  恨其实无所来,不过是心有不甘又无能为力的出口。因此,不矫"rest":"情也难免矫情了。<br />  对于上海,我从来没有进入过它的内心,说起来有些厌恶和轻视,如同上海人总是自我感觉良好一样。王安忆自己无疑是透彻的,关于人性的最根本的东西,关于上海的最基本的精神状态,关于女人的最原初的生存体验……笔笔到肉、字字见性。然而也正由于此,《长恨歌》也是自我感觉良好的,轻视了读者的智商。理解得透而有同情,原本是最美妙的境界,但是王安忆却总是不停的解释,一而再、再而三的为人物和城市作注解,生怕读者不理解似的,使得小说看起来更像个散文。<br />  当然,拿散文作比是对《长恨歌》的不公,它其实更像个诗歌,饱蘸诗意的小说。诗意小说难免让人想到沈从文、废名这些京派的人物,不过他们与王安忆的不同是摆在眼前的,无需证明与驳辩的,田园诗与哲理诗的区别。既是哲理诗,就不能不让人想起魏晋时的玄言、两宋时的理学诗,最忌讳的是“理窟”,王安忆恰恰是落入了理窟。有时候着力的痕迹太重了,一遍又一遍的重复,表明这些虽是琐细的、杂碎的、平凡的、微小的,却是生活的底子,所有的琐屑加起来也就是无与伦比的宏大,构成了生活的洪流,是历朝历代、亘古往今、宏大叙事、轰轰烈烈的基础。这些我们都明白,通过张爱玲已经淋漓尽致了,王安忆还没有张爱玲那么举重若轻,四两拨千斤。她太刻意了,让人感觉到她的累。<br />  所以,我们看到通篇都是作者一个人在呓语,人物都是王安忆自己,王琦瑶、康明逊、老克腊说得都是王安忆自己的话。这些所有的被叙述者和叙述者实为一人,这是一个人的独白回忆,并且是臆想中的回忆。如此,必然的情形是回环往复、层峦叠嶂的重复,有时候居然令人想起汉赋,华丽的罗嗦,却又不同。汉赋是生气勃勃、野心勃勃、旺盛地占有,《长恨歌》却是生怕丢了西瓜、落了芝麻、着急忙慌的收拢;同样是照单全收,前者是自信的,后者是凄惶的。<br />  Anny有时候把我当作笨蛋,这让我很恼火。其实我天性就是敏感的,哪些小情小调、细密的内心能不知道?不过,难得糊涂而已。一直以来又受到的是中文系的人物分析教育,那就是体验了无数的人生了。我觉得王安忆把读者当笨蛋与之相类,难免引起如我这样的读者的不满。其实,说来说去不就是那点意思嘛?还不如《今古传奇》来得实在。当然了,文学从本质意义上就是废话的叠加,道理是谁都懂的,故事的内容都差不多,关键是讲故事的手法。不炫技又怎么行?带着这样的同情的理解,我给《长恨歌》打75分。<br />  这样的文学其实是有毒的,像前段时间开始读小说,读得浑身无力,意兴颓废。用时下批评家的话语,是典型的小叙事、小情调,这样的文学是我不喜欢的,就知道自我抚摩,蹲在石窟门里就知道个霞飞路,连苏州河都忘了,或者是躲避,如同王琦瑶躲在邬桥,经历了那么多事情,眼界还是那么大,倒沾上拈轻怕重、矜持自得的毛病,居然有了身份似的。所以,我宁愿看《平凡的世界》、《约翰?克里斯朵夫》的,尽管算不得一流作品,至少不让人颓丧。"

书的装帧很好,封皮是那种带棱的瓦楞纸;里面纸张略带黄色,看起来不刺眼;文字排版不是很密,有一定的行距,避免长时间看书眼睛疲劳。
至于内容那就不用说了,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哪会差呢?只不过王安忆的作品风格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欣赏的,我就喜欢这种风格,像是闲言聊天,不紧不慢。只是结局不好,这是唯一的遗憾。

一直是亚马逊的读者,只是《长恨歌》这个版本的书残缺的严重,从187页到206页几乎都是白板,没有文字。原来是打算换书的,只是觉得买的时间久了才拿出来看,当时没有检查,自己也就放弃了换书的想法,将就着看完了,哎,总是有个不小的遗憾。我是一个收藏图书的人,每个月都要从亚马逊购买200-300元的书,这是第一次发现有这个问题,希望以后不要再发生这样的事了。

上海的历史,人的岁月,虽然很长,但是会吸引你一直读下去

利用乘地铁、吃早餐的琐碎时间看的,在一个洗完澡的安静夜晚给读完了,本来到最后都有点昏昏欲睡,看着已读完98%,强打精神要完结,却在最后结尾处让我一阵毛骨悚然瞌睡全无。。。
全篇看下来,给我感觉还是缺少大气,里面的文字描写给我印象很深的是两句话,一句是“万变不离其宗”,一句是“万般无奈”,不论是在爱丽丝公寓,还是平安里,环境的描写都是昏暗的光线,读来非常压抑。
但撇去写作的大环境背景,我还是为主人公王琦瑶的个性折服,是真正的内心强大的女人,她知道无聊的日子是常态,不放纵,识大体,也不纠缠过往,用道家的话说,就是情执不重,过了就过了,日子还得继续下去,还要继续活着。她没有可以交心的人,一个女人,血缘上的亲缘和母亲和女儿都无法交心,虽然不缺男人青睐,却也仍旧是孑然一身的靠自己一步一步把日子过下去,一生经历跌宕,不免唏嘘。
这类文学我以后会少看,太难受,但也能对照出自己的浮躁轻狂。

没有想象中的喜欢

文笔还是不错的
但 个人见解 认为 过于冗长 单调

看完《長恨歌》是在凌晨時分。大多數人都已經沉入在夜的靜謐之中。唯獨我,一人椅在床靠上。任思緒遊離在《長恨歌》的情節中。心情久久不能平靜,在看完全書之後,我的眼睛一直都還是處於乾涸狀態下,但卻著實讀出了一個“痛”字。心疼著書中的人物
回首王琦瑤這一生是“愛之無奈”的悲劇。她這一生徘徊多數男人卻沒有一個男人能與她一同地老天荒。最初遇見了李主任,王琦瑤以為她找到了她這一生 可以托付的男人。因為她是大世界的小女人,而李主任卻是這大世界的大男人。擁有權利,金錢。可是殘忍的是命運是人無法把握的,天災人禍使王琦瑤失去了她的第一個男人。愛了沒到盡頭(李主任)而想愛卻不敢愛(程先生,康明遜,薩莎,老克臘).
從上海弄堂出來的王琦瑤是美麗的,小家碧玉的美貌。倘若她一開始就甘於平凡寂寞的生活也許就不會以至於一生坎坷和後面的因為金子死於非命。只是,王琦瑤有著一顆不甘平凡的心。順利競選成了上海三小姐。風光無限的三小姐頭銜縱然使她榮耀光芒。卻也改變了她這一生的命運。可以說,從她愿意做李主任的情婦開始她就走了一條不歸路,開始了人生的悲劇。一步走錯,全盤皆輸。繁華背後原來是更大的落寂。這一生真的如她所愿不平凡,可這是需要多大的代價呀。
有時到終,我都是帶著心酸去解讀王琦瑤的每一段心情,每一段故事,《長恨歌》里的一切都是現實的,而這一切現實是免不了要讓人失望的,在她生命出現"rest":"的人聚聚散散,有的散了就沒了下文,彼此不再往來。物是人非啊,現實是失望的,失望的是現實。<br /> 王琦瑤在死前那一分鐘想到了自己就是40年前那片場的女人死時凄厲的場景。若真要用一句話來形容她的心情,我想大概就是“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絕期”了。而閱讀此書的讀者大概也是一樣此恨綿綿無絕期了,至少,我是其中一個吧,呵呵。<br /><br />PS:此書描寫景物略顯繁雜,但對女子內心的描寫卻是細膩可感的,結構也上下對應。獲得茅盾文學獎,當之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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