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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 摸摸头

2017-08-18 
《乖,摸摸头》内容简介:真实的故事自有万钧之力《乖,摸摸头》讲述了12个真实的传奇故事,或许会让你看到那些你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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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 摸摸头

《乖,摸摸头》内容简介:真实的故事自有万钧之力
《乖,摸摸头》讲述了12个真实的传奇故事,或许会让你看到那些你永远无法去体会的生活,见识那些可能你永远都无法结交的人。
《乖,摸摸头》一书记录了大冰十余年的江湖游历,以及他和他朋友们的爱与温暖的传奇故事。这些故事与风花雪月无关,与鸡汤小清新无关,有的是无畏的奋斗和孤身的寻找,有的是疯狂的爱情和浪漫的……12个故事,12种善意,如点点星光与烛火,给所有心怀希望的人们以温暖和光芒。请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忽晴忽雨的江湖,祝你有梦为马,随处可栖。
你我迤逦人世间,每个人都需要被善意地摸摸头。不论你晴朗或是阴霾,低谷期还是巅峰期,愿你永远被这个世间的善意所护持。善良是一种天赋,善意是一份选择。《乖,摸摸头》不仅仅是一本书,还是一份善意,更是一份心意。你想对谁说一声“乖,摸摸头”?请把这本书送给他(她),希望他亦能明了你的心意。

海报:

网友对乖, 摸摸头的评论

看完书的第一时间,将书推荐给高中好友。她问我:你说为什么大冰写的文章有血有肉?
为什么呢?
当年看《阳光快车道》的时候我的三观还比较正,只觉得男主持人真逗,而我抵死也没想到多年后,在我的三观一次又一次被刷新继而被扭曲的情况下,我会觉得大冰真帅,嗯,尤其是只露半边脸的时候,更帅。
我想很多人喜欢这本书,喜欢书里的故事,或许是因为自己的生活平淡得掀不起一丝波澜,才会羡慕书中这般丰满、甚至可以说是传奇般的生活。
我也想如此过完我的一生,可是,我终究做不到。
我想这本书最大的意义就是让我再用千疮百孔的心去爱残酷冷漠的生活,尽管我也像大冰一样,行走江湖,行侠仗义,遇见传奇的人,而自己也会成为别人眼中的传奇。
我们都无法成为大冰,也不用成为大冰。
但是我们可以像大冰一样有情怀、有热血、有勇气、有义气。
在香港读书的时候,有一个周末,我特意跑到星光大道,坐在长椅上晒太阳。我的旁边坐着一个外国男人,卷发,他背来了好几个乐器,一个人自顾自地鼓弄着乐器,那是我感受的最美的午后,阳光泛在水面,听着身旁的人用心地弹奏着。等到我坐了一个下午,而他也整理乐器起身的时候,我们相视一笑,继而转身。
香港的夜是繁华的,香港的人是匆忙的。我住在郊区,等我晚上下课下地铁已经10点半,这个时间我看"rest":"不到维港的灯火闪烁,视线所能及也不过是行走匆忙的人。我也不记得是哪天,但是那晚等我慢吞吞地走出地铁,却听到了天籁般的口琴。一个中年男子坐在过街天桥的边上,吹奏着如海风般清爽的音乐,他身前没有任何用于乞讨的碗或者罐。他只是静静地一个人想营造一个天堂,可是没有耐心的人没有驻足,白白浪费了他的良苦用心。<br /> 我们都想将日子过得诗情画意,可是我们却从未有过热爱生活的情怀。<br /> 是的,就是情怀。<br /> 我在一所外语院校读的大学。我一度很遗憾高中数学几乎一直满分的我会弃理从文。可是等我当我毕业一年,蓦然回首,竟然感激这份阴差阳错。因为在那里,我找到了另一个自己。<br /> 我问导师,如果我从这个大城市回到家里的小镇,你会不会觉得我特没出息?导师说:你要是这么想,在这读的书真是白读了。<br /> 去香港前,老师告诉我:你在上海没有迷失自己,我相信你在香港也不会。<br /> 大四那年,新来了一位男老师,他举办古典音乐会,他组织烛光诗会,他让我坐在草坪上听着音乐的时候泪流满面,他说听音乐的时候闭上眼睛想象一个世界,他写民谣,他自弹自唱。<br /> 他们让我看到了赤子之心。他们让我相信:love,conviction,dream。有爱、有梦、有信仰。<br /> 还要有人文情怀,它应该是一种爱,是一种慈悲。嗯,慈悲,于人于己的慈悲,渡人渡己。<br /> 好像又扯远了。好吧,从小写作文从来都是想到哪里写哪里。<br /> 我要结尾了。<br /> 我曾经一遇到烦心事就想出去旅行,也曾想过自己有钱了去这里去那里,拍一堆酷炫的照片发在朋友圈里臭显摆。肤浅如我,被生活扇了一个有一个巴掌后,我知道了,对于大多数人而言,生活幸福的关键就是我们在钢筋混凝土的城市,还葆有一颗像乡村般纯朴的心。<br /><br /> 嗯,这真是一篇文不对题的读后感~"

一开始还是觉得故事说得挺好的,而且我还看了大冰另外一本。后来就看不下去了,因为故事雷同,文采不足,给人黔驴技穷的感觉。至此我还是觉得他最多是名不副实吧。结果手欠去看了下他的一个采访,留着小辫子一脸的傲骄,有点不舒服。然后又是闲着去看了他的演讲,好假,我开始怀疑人生,为什么此人可以骗到那么多读者?真是太装逼的一人,自称民谣歌手,然而唱得很差,词更烂,也不会乐器,什么鬼啊?大家千万别去听他的歌,我就是听了以后就讨厌他了。后来我去搜了下,看网上很多人骂他,我也就放心了。

文/梁湘

拿到《乖,摸摸头》这本书时,公司停电了。
那是武汉十月最为寻常的午后,下楼取快递时,空中无云,倒也不显炎热。拿到书后,一路慢走,某一刹感觉像是回到了少年时代。在这样的日子里,我想,我应该找一个长凳,拿上一罐啤酒,找几个老友尽情地扯下淡——而不是回到电脑前,对着一个又一个广告提案皱紧眉头。
市场、创意、KPI、订单……是的,我是个广告人。公司虽不是一个正统的4A公司,倒也在环环相扣的网络系统下快步飞奔。在这种状况下,停电这种事情简直就是不幸——中的万幸。电脑黑了,空调停了,会议变成了同事间的闲聊。这倒也好,老天有眼,给了我一个肆意阅读的午后。
说句题外话,我对所有艺术品都有着自身都难以理解的纠结,无论是寻常的电影音乐,还是某艺术馆内的名画。我是相信缘分的,遇到一首歌或者一本书,或一见钟情,或矢志不渝,都如谈恋爱一般。慵懒的时候别研究电影,心燥的时候别碰书籍。太过随意,这对双方都是一种无法挽回的伤害。所以,我相信全公司停电这种千载难逢的奇迹是冥冥中的注定,那不可辩驳的力量在呵斥我:年轻人,看本书吧,你需要停一停。
大冰在《乖,摸摸头》中说过,这叫“小因果”。
得,扯远了。
回归正题,在这个天赐的午后,我读完了十二个故事,在文字构成的小世界里目睹了一幅别有趣味的浮世绘。大冰应该有着十"rest":"分执著的朝圣情结,这个“圣”并非独属于“西藏”,“流浪”、“民谣”、“酒吧”……这所有的一切,共同构成了这个“圣”,也让大冰成为了我们所能读到的大冰。<br /> 当然,一本只能读出作者的书注定是失败的。当我们选择一本书时,所能得到最强大的收获,是直面一个更为真实更为超脱的自我。<br /> 所以,大冰的这本书,几乎可以满足困在围城中的臣民们,对新世界的所有幻想。这个新世界并非都是绝无岛与乌托邦,一样嶙峋,美好中透着不堪。新世界的人们也并非日日笙歌把酒言欢,他们也有着如同你我的业障与悲欢。大冰身边不乏奇人异事,他带着我们回到失事的山崖,回到为AB两种治疗方案争执不下的兄妹;回到遥远的战场,炮火中全军覆没,只幸存了老兵一人;回到拉萨,回到西宁,回到缅甸,金三角的那个落魄少年,怀着希望买下了人生中第一把吉他……故事浓似醇,烈如酒,后劲十足。<br /> 抛开故事本身,大冰的叙述方式洒脱简洁,章法自然不严谨,却有种与好友攀谈的亲切。《乖,摸摸头》可能永远不会如同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那般,成为一个时代的年轻人唯一信奉的圣经。但它足够影响一些人,或潘然醒悟,或清风一笑,让那些故事成为心头间悠然一动的温情。<br /> 最让我心头一动的是,这本充满流浪气质的文艺书籍,行文措辞之间所强调的是一种“唤回”而非“教唆”。它并没有摇旗呐喊,带着我们逃离世俗,逃进无牵无挂的虚妄。相反,它所讲述的那些故事安静地排进纸页,书写着的,是“责任”。对他人的责任,对自身的责任,对周边乃至每一个微小世界的责任。是责任让大鹏兢兢业业,大难不死之后依然为家庭拼命;是责任让老兵组建了一支消防队,亲手捍卫自己最爱的小镇;是责任让所有故事鲜活,大冰说:“小屋是丽江的一面旗,它哪里仅是间小火塘,它是一个修行的道场,是我族人的国度,哪怕有一天我穷困潦倒捉襟见肘了,捐精卖血我也要保住这间小木头房子。”<br /> 真想一把扯住大冰的袖子,喊道:“少侠留步,共饮酒乎?”<br /> 这是武汉十月停电的午后,我读完了大冰写的十二个故事。老实说,对比书中的世界,更让我回味的,是由它激荡而出的,属于我自身的记忆。我也乐山乐水,昔日写写东西,住住青旅,旅途上一边捡人,一边被捡。我去过西藏,告诉过身边所有人去西藏没有想象中那么费事,虽然我在山南迷过路,在下暴雨的纳木错差点冻出人命。我爱电影,当过编剧,自己整了一帮人鼓捣过不少片子。当然,我也玩过乐队,那几乎是我桃花运最旺盛的时候。最后的最后,当所有人都以为我注定会背上行囊一边旅行一边写作时,我成为了一名广告人。<br /> 其实,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的。<br /> 谈不上后悔,也没什么需要惋惜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况且,我根本就没有失去任何东西。只是,在这个停电的午后,看完大冰的书,突然很想喝酒。<br /> 一个故事一杯酒。我得喝上整整十二杯。<br /> 不,还得再加上一杯。<br /> 大冰不是写了嘛,“文字是隔空伸出的一只手”。那好,抓住这只手,递上一杯酒。大冰哥,这第十三杯,我先干了,你可别随意。<br /> THE END"

这书吧,十二个故事,看到最后觉得里面的人物都没有印象,为什么呢,因为都十分相似,故事也相似,连描写人物的手法也相似,怎么相似呢,用轰轰烈烈的口味讲述他们的日常,比如吵架,斗嘴,使个脸色等,用平平淡淡的语气描述主人公的成就,例如,曾创下2亿七千万的业绩,一个月内却散尽家财,想恋十三年后,他买了房子,淡淡的说,买那张双人床呢,你选吧,于是两人终修成正果,例如此类比比皆是,读一个这样的故事,是微博好段子,是立刻马上必须分享的极好的文章,,但是读得多了,后面我就疲乏了,甚至直接跳过最后一个故事。到了最后给了三颗星的评价,大冰那么多标签,我也只能想起来一个了----畅销书作者(不是作家)。

十分的不喜欢这本书,作者很装逼,很多细节看起来都像是作者在自我标榜,对故事的很多细节我也很存疑,这么多人喜欢我就觉得奇怪了,这些年看了很多书,卖这么好还真不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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