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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我,睡了,81个人的沙发(沙发客:不花一分钱周游世界)[平装]

2013-04-08 
离开以后,每当我想起Adam,我就会想起他那栋空荡荡的房子,古老的壁纸,被夕阳映得昏黄的饭厅,我总想着那张餐桌,想着想着,一个老人独自晚餐,是一件多么孤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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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我,睡了,81个人的沙发(沙发客:不花一分钱周游世界)[平装]

编辑推荐

《我,睡了,81个人的沙发》:“沙发客”,金融危机时期,最省钱、最时尚的出行方式,不花一分钱玩转世界,在别人的沙发上,邂逅爱情,遭遇色狼,感受友情,体验冷暖,最重要的是找回了真正的自己!2011年台北国际书展冠军作品,马英九亲授颁奖词,图片精美,作者系专业摄影师。内容新奇,时尚大胆。这里面有爱的故事,性酒吧的故事,色狼的故事,艺术的故事……一路走来,惊险无限,惊喜连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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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的生活该怎么过?:李桐豪谈《我睡了81个人的沙发》
蒋友柏日前受访时表示自己公司不用30岁以下的人,他说:“30以下我不谈,烂啊!没有责任感,什么东西都想要,眼睛长在头顶上,也不务实,也不喜欢苦干。”倘若用那样的标准看来,我想他一定讨厌死了连美恩。
连美恩,本书作者,24岁,任性、鲁莽,意气用事,为了“做自己”,圆摄影梦,放着申请好的研究所不念,跑去欧洲流浪一年。种种行径完全符合蒋友柏对30岁以下年轻人的批判:比方说脚下的雪靴湿了,就跑去逛Gucci(虽然最后没买啦);还有,利用Coauch Surfing的方式,一年之间随随便便睡了81个人,的沙发。(有一点至今我仍持保留态度的,即连美恩一股脑地将这些留宿者姓名照片隐私,大喇喇地写出来,可是有征询对方的意见?)
Coauch Surfing,沙发冲浪,乃一个网络互住(助)机制。世界各地的好心人上网po自家沙发照片,欢迎世界各国背包客来住,打破投宿国际连锁饭店规格化享受,体验自家国情,深入当地文化。网站架设初衷非常乌托邦,可任动机再怎么纯洁美好,但妙龄女郎和寂寞单身男性共处一室,若没有凶险之事发生,未免也太高估人性。
是的,脑海闪过社会版面种种丑恶之事,都险险在书中发生了。连美恩如实写出异地流离一年的狼狈,她并没有太一厢情愿让这本书变成《享受吧!一个人的旅行》,她也不怕让人看到单身旅行的阴暗面,以及,自己的歇斯底里。
念餐饮管理念到一半转电影科系,大学毕业后又昭告天下想当摄影师,但想先去国外勘查一年……。年龄已届三少四壮如我辈,在读本书前五分之四时,常在心中冷笑这小鬼未免太公主病了吧,但旋即转念,她为甚么不能这样任性呢?
她盲目、冲动,但她不怕别人看到这一切,她够诚实。一个人诚实面对自己是不大可能多光鲜亮丽的。故事最后几页,出现了一位隐藏版重量嘉宾(很有名,此先按下不表,我看到那人出来,确实啊了一声),那个神仙教母一样的角色,逆转了一切,她的摄影作品出现在高雄汉字节的海报上,因此,这个灰头土脸的历险都有了童话故事一样的光泽。
用很世俗功利的标准来看待,她成功了。
也没有人规定24岁到底要怎样做才是对的,这个女孩不走寻常路的勇气和创意,其实也不亚于蒋友柏经营橙果。好吧,我承认我对连美恩近乎诋毁的字眼,都只是嫉妒而已。

媒体推荐

美恩是我的认识很久的小女生,从来不知道她是这么的勇敢,在这么年轻时,就完成了很多人心中的梦想。不管阅读文字或照片,就像是陪她经历了这一场华丽的挑战,那么惊心动魄、百转千回……不愧是读电影的,看完书像欣赏了一部寻宝片,让我决定动身寻找自己生命的宝藏!
——恶作剧之吻导演 瞿友宁
谁说人生一定要循着世俗轨迹!这不是旅游纪实,而是一趟探索自我与人生方向的真实记录!
——痞子英雄演员 修杰楷
81张沙发遇上81个生命的故事
在不预期下碰撞出各式火花
就像她的文字与摄影,印下对生命的轨迹
——扬名影视负责人 蔡宓洁
美恩从来不想浮光掠影
她的计划是真正的在欧洲生活
这里记录着她的心事
也记录着她与81名欧陆青年
激越也好困惑也好的 青春纪事
——大爱剧场──真情伴星月导演 黄克义

作者简介

连美恩,25岁的狮子座女孩,出生于沙特阿拉伯,曾在新加坡、新西兰等地生活,成长于台湾,毕业于台湾世新大学广电系。
学生时期担任编剧与导演,曾编过偶像剧《恶作剧之吻》,并在其中演出一角,但后来志向转为摄影,土法炼钢式地为人拍摄宣传照,后跟随杂志时尚摄影师学习,知道“沙发客”生活后更确立摄影工作道路。
曾经到美国、尼泊尔、印度、西班牙等地自主旅行、打工及担任志工,旅游经验丰富,但到欧洲沙发客旅行经验对生活冲击最大,写成了《我,睡了,81个人的沙发》,此书成为2011年台北国际书展最大赢家,马英九为其亲授颁奖词。

目录

13.推荐序|透过你看见世界,透过世界看见你
演员 许乃涵
16.推荐序|好胆就走!
编剧 王玮
18.自序|脱队万岁
1.Chapter 1 出走
——遇到人生的沟时,把自己丢到沟里面,宁可在沟里面痛苦,也不要一生都不面对那份迷惑。
25.Chapter 2 迷惘
——我很想回家,却有一种不知道家在哪里的感觉。我跟自己说,我不是出来寻找一个答案的吗?
51.Chapter 3 睡沙发的日子
——从踏进某个人家的那一刻起,这个城市对我而言就不再只是一个观光景点,随着一段又一段写满悲伤与快乐的故事,我逐渐触摸到这个城市的节奏与温度。
81.Chapter 4 梦游
——这是一个会让人盛开的城市,它让女人像一朵盛开的花,灿烂夺目,香味浓郁,但谁不知道当花开得最盛的时候也代表花朵即将凋零??
111.Chapter 5 创作
真的开始喜欢上伦敦,是从拍照开始的。
133.Chapter 6 自由
——这是一个孤单的城市,因为没有人会理会你,但也因为没有人理会你,最终,你可以做一个百分之百的自己。
163.Chapter 7 放逐的理由
——不管我们面前还有多少东西必须学习,原来最重要的,是给自己一段独处和消化的时间。
195.后记

序言

自序 脱队万岁
《我,睡了,81个人的沙发》记录的,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故事,关于一个24岁的女孩,独自在欧洲流浪的14个月。
流浪这两个字,对台湾人来说,充满了不切实际的轻狂和浪漫幻想,流浪的目的,好像就是要像三毛一样,跑到遥远的撒哈拉沙漠,和俊美的荷西谈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情。如果流浪的意义就是在于花很多钱,跑到很远的地方,跟一个外国人谈恋爱,莫怪所有的台湾家长都不赞成年轻人去流浪。
台湾长大的小孩,从小到大什么也不缺,唯一缺乏的,其实是和自己相处的时间。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家人,兄弟姐妹,邻居,老师,同学,电视节目,随时随地陪在我们身边,随时都在教导我们这个社会的价值观,我们不懂得和自己相处,也不会处理寂寞。一开始我们以为,爸妈喜欢的东西就是我喜欢的东西;长大一点以后,同学喜欢的东西就是我喜欢的东西;再过一阵子,男朋友喜欢的东西就是我喜欢的东西,我们一直在寻找一个天,一个目标,一个信仰。
学生时代的目标很简单,建中北一女就是我们的信仰,全班第一名就是我们的信仰,同学喜欢你就是我们的信仰,打扮得像蔡依林就是我们的信仰。我们忙碌着,像帮女王蜂采蜜的工蜂一样,每天忙得团团转,我们以为我们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我们从来不想停下来仔细问问自己,这是否真的就是我真正想要的?
我们的社会不容许停顿,我们的父母希望我们从小就赢在起跑点上,我们已经习惯放学就去补习班报到,成绩单一发下来心里就计算着自己赢了还是输了,不管情不情愿,对于比别人慢一步这回事,充满了恐惧。因为根本没有机会跟自己相处,所以我们很难真的认识自己。直到有一天突然一觉醒来,赫然发现自己大学毕业了,念了20年的书,却好像没有地方可以发挥,觉得自己满腹的才华,却好像没有伯乐懂得赏识,更甚的是,好手好脚,却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我觉得现在的年轻人不是没有能力,也不是没有才华,更不是所谓的草莓族或者水蜜桃族,我们缺乏的,不是能力或者才华,我们也不是不能吃苦,我们心底最迷惘最害怕的,是想要做自己却又怕跟别人不一样,是想要努力却不知道为了什么。
古罗马的谚语说:“人啊,认识你自己。”
“做自己”的口号早已经在台湾流传好多年,“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这则广告更是人人朗朗上口,做自己没有什么不对,做自己很好,但可悲的是,我们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又怎么能做自己?
有一个故事是这样的,在上帝的花园里,有一朵特别受上帝宠爱的小花,上帝答应这朵花,可以任意开成他想要的颜色。知道这个消息之后,周围的花全都跑来给意见,有的花说红色喜气,有的花说紫色高贵,有的花说蓝色特别,有的花说黄色平易近人。小花迷惘了,大家说得都有道理,大家也都是他的好朋友,他不想得罪任何一个好心给他意见的花朋友,却总不能每个人的意见都接受,最后开成彩色的吧!一天一天过去,其他花都开了,小花却迟迟没有开。春天过去了,夏天也即将结束,小花在上帝的催促下终于勉勉强强地开了个粉红色,开花的那天晚上,大家都睡去以后,小花在月光下,偷偷地哭了。
如果小花有脚,我希望他可以像我一样,背起一个小包包,往离花园很远很远的地方去流浪一段时间。身边那些爱你的人给你的意见不是不好,但是我们已经这么大了,是时候听听自己的意见了。
我在24岁那年大学毕业,陷入了一段非常迷惘的时光,我花了一段时间工作,也申请上研究所,眼前有几条看起来很不错的路让我选择,我却像小花一样,很想快点决定却又总觉得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最后,我放弃了研究所,放弃了很照顾我的老板,放弃了对我呵护备至的家人和朋友,背起七公斤的行李,独自踏上欧洲大陆。
那是我人生中最特别的一年,现在回想起来,都不知道是怎么度过的。
我穿着最不起眼的破大衣,拿着超级市场塑胶袋伪装成的包包,走过欧洲的大街小巷,我睡了将近8个月陌生人家的沙发,经历了许多一般人想都想不到的事情。刚开始,我常常寂寞得想哭,常常想家,遇到事情只能跟自己讨论,但是渐渐地,因为远离了舒适圈,远离了那些叮咛的声音,我逐渐慢慢找到自己的模样,那种感觉,好像小时候台风天家里突然停电,你摸索着五斗柜的抽屉,摸啊摸啊摸,最后终于摸到一支圆滚滚的蜡烛,那种惊喜的感觉。
与其把流浪说得那么浪漫,不如说,流浪让我们远离了所有我们最习惯的东西,流浪把我们送上和自己独处的道路,流浪很辛苦,但流浪让我们认识自己。
愿不管什么年纪的人,都给自己一个去流浪的机会。

后记

后记
我想应该有很多人看完这本书以后都会把书往旁边一丢,说:“去!还不就是一个有钱人家小姐拿家里的钱出去旅游的故事,如果我也有这样有钱的老爸,一年怎么会是问题,旅游两年我都可以。”
事实上,我在欧洲旅行的前9个月,一直到最后决定在伦敦租房子住以前,只花了差不多台币20万块,这个数字,是很多台湾学生暑假去美国游学两个月的价钱。为什么花这么少钱,主要是因为我几乎没有花过任何钱在住宿上(除了在意大利住了几天的青年旅舍),还有我从来没走进过一间可以坐下来的餐厅吃饭。
吃得便宜也许不困难,但住沙发真的不容易,首先,你必须了解,虽然他们愿意接待陌生人,但不代表他们愿意接待陌生人来家里住很久。一般来说,愿意接待一两天算正常,接待三天是绝大部分沙发客的极限。如果一开始写信的时候就要求住在对方家里三天以上,90%会被拒绝,或者对方会回信说,还是看相处起来感觉好不好再决定要不要让你多留几天(我曾经因为约出来喝咖啡跟一个西班牙女生一见如故,后来在她家里住了一个月)。
因此,我在欧洲游荡的那段岁月,基本上三天就要搬一次家(有时运气不好两天就要搬一次),很多人听到这里可能都已经受不了了。可是其实搬家找路还不是最苦的,最苦的是每到一个新的Host 家里,你就要重新介绍自己,并且热情地分享旅行经验。对许多Host 来说,我可能是他们三个月来唯一的客人,他们特别把这几天空下来接待我,就是想要认识一下新朋友和文化交流,所以从放下行李那一刻起,就是三天紧锣密鼓的文化交流,等到三天的文化交流结束后,我就差不多包袱款款,准备搬往下一个人家去。
这种感觉其实有点像去参加热情洋溢的夏令营活动,只不过大部分的人一个暑假只参加一两次夏令营,我却是一整年都non-stop地在参加。
住在别人家当然不比住自己家舒服,你不可能一回到家就板起脸孔,甩上门躺上床开始上网。客气和礼貌是必需的,配合Host生活作息也是必须的(有的Host不给钥匙,如果他早上8点上班,他会要求你一起跟他出门)。持续不断地住在陌生人家里,虽然每天都新鲜有趣,但反过来说,其实是一种压力的累积,旅行途中我曾经两度因为这样的压力病倒,拖着行李经过巴塞罗那的圣家堂门口时终于支持不住地大吐特吐。
说了这么多,我想强调的其实只是:去欧洲流浪一年并没有我们想象得那么高贵遥远。对家境普通的台湾人来说,少买几部手机,少买几个名牌包,少去几趟香港或日本,刻苦地存一两年钱,其实就可以起程了。很多人以为“壮游”就是要有钱,更觉得欧美人士可以壮游那是因为他们的薪水比我们高,来东南亚旅行当然轻松愉快。可是如果你真的认识一些道地的欧美背包客,他们刻苦的生活方式和省钱态度绝对会让你以为自己在听天方夜谭。也许是因为台湾的生活环境太好,小孩子对于吃苦这个概念太过模糊,加上脸皮薄,对于许多比较刻苦的旅行方式都感到无法接受,但是对于弹性应该是最大的年轻人来说,多吃一点苦,多经历一点从未经历过的,其实是一件很重要而且很美好的事情。
经过这趟旅程,我发现我真的很喜欢摄影,更清楚伦敦比台湾更适合我。
这次回台湾,其实只是为了参加高雄汉字节和准备去英国工作的签证,没想到等待签证下来的这段时间,因为一场大学同学会,我的作品被大学同学的老板、扬名影视的负责人蔡宓洁小姐看上。
我一直很清楚自己的作品风格强烈,有时强烈到连外国人都觉得受不了,更何况是习惯日系甜美风格的台湾人,我一直以为只有伦敦愿意接纳我,从来没想过在台湾也会有人欣赏我的作品。可是那天,宓洁把我请到她的办公室,她说她很喜欢我的风格,希望可以请我帮她旗下的艺人拍摄一系列有剧情的宣传照。整个合作过程中,从前期的风格讨论,到每个小细节的安排,宓洁都非常尊重我。为了找到最理想的拍摄地点,宓洁甚至安排艺人的经纪人小旋,不辞辛劳地开车带我上山下海找景点,让我可以在毫不妥协的状况下尽情创作。
渐渐地,除了扬名影视,像瞿友宁导演的氧气制作公司,以及一些杂志编辑和服装设计师也因为欣赏我的作品开始跟我讨论合作,我觉得很意外,同时也很庆幸我一直保有自己的风格,没有随着大环境起舞。
这个夏天,我将回到伦敦,展开接下来两年的冲刺,我不知道未来等着我的会是什么,成功或者失败,我只知道,我充满期待。

文摘

插图:













我踏出机舱时差点冻僵,连打好几个喷嚏,只觉得错愕。6月份,当巴塞罗那艳阳高照、人人都只穿短裤夹脚拖时,伦敦却冷得像个冰库。
我在伦敦的第一个HostAdam是个92岁的阿伯,因为我在信中提到我对伦敦不熟,所以他体贴地来机场接我。我们搭巴士回伦敦市中心时,遇到伦敦市地铁罢工,街上挤满了人,巴士动弹不得,我们好不容易挤上一班巴士,站了快要一个小时才到家。但最让我吃惊的不是塞车的可怕,而是Adam这么老的一个老人,在摇摇晃晃的巴士上站了那么久,居然没有一个人想要让位子给他。
伦敦人的教养,让我感到吃惊。
不管是在台湾,或是西班牙,只要交通工具上有老人,大家都会让位,伦敦的冷漠和烂天气,再次让我觉得这里很鸟。
Adam住在伦敦市中心偏南,一个叫做elephantandcastle的地方。
乍听到elephantandcastle这个名字,我以为是个很浪漫的地方,没想到只是个大圆环,附近全是灰扑扑的商场和水泥建筑。
Adam家是一栋四层楼高的房子,里面有6个房间,陈旧的壁纸和家具很像王家卫《花样年华》的电影场景,他独自一人住在里面,老婆多年前已经死了,孩子都住在别的地方。
Adam的年纪当我的外公都绰绰有余,我也热情地把他当成外公对待,常常装可爱讨他老人家欢心。不过不知道是不是我表错情,因为很快地,我就发觉他老人家要的,可能不只是欢心。第二天晚上Adam在房间里上网,我跑进去看他在干吗,Adam为了要让我看清楚电脑上的网页,居然叫我跟他同坐一张电脑椅,我说我屁股太大了坐不下,Adam很坚持要我坐,我有点不快,硬是坐在电脑椅后面的床铺上。
我们聊着聊着,Adam提到他光靠闻一个人的脖子,就可以知道对方的血型。我说我不信,Adam很坚持只要我给他闻一闻脖子,他就可以猜出我的血型。其实要求同坐一张椅子已经让我起了戒心,现在提出闻脖子游戏更让我觉得不对劲,但是为了不让Adam觉得我把他当成色狼,我还是勉强让他闻了闻我的脖子。
“嗯,很香,你是B型的。”Adam说。
我很讶异Adam会猜对,不过我的直觉告诉我最好快点离开,于是我跟他说我困了,急忙躲回房间。整个晚上我越想越不对,于是传简讯给我下一个Host,跟他说我出了一点状况,可不可以提早搬去他家,对方说OK。
第二天早上吃早餐的时候,我找了个借口跟Adam说我要提早搬去下一个Host家。饭后我们坐在客厅沙发上喝茶,Adam越坐越近,然后他说要跟我拥抱。
“你如果把我当成你外公,离别时跟外公拥抱一下很OK吧。”Adam说。
我们拥抱完以后,Adam又提出更惊人的要求。
“我想亲你的嘴。”Adam说。
我很坚持说不行,我说我们东方人没有孙女跟外公接吻的。
“这你就不懂了,在欧洲外公跟孙女接吻是很正常的,你不是说你来欧洲就是想见识欧洲人的文化,学习欧洲人的文化吗?那你就应该跟我接吻,因为这也是欧洲文化的一部分!”Adam说。
我差点没一巴掌打下去,这个人以为我是白痴吗?还是从某个山洞里爬出来的原始人?
我没有当场戳破Adam的谎言,只是提早离开,某种程度上来说,我还是很感激他的照顾。刚离开巴塞罗那的我那么脆弱,是他千里迢迢来机场接我,带我穿过闹哄哄的伦敦,给我一个温暖的地方休息。离开以后,每当我想起Adam,我就会想起他那栋空荡荡的房子,古老的壁纸,被夕阳映得昏黄的饭厅,我总想着那张餐桌,想着想着,一个老人独自晚餐,是一件多么孤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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